□ 汪昌莲
感冒、头疼等常见症状除了去药店买药,还能去有药品经营资质的便利店购买。12月1日,这项便民措施首先在北京市朝阳区落地,京客隆京捷便利店工体东路店在北京市首家获得了《药品经营许可证》。据了解,允许便利店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二类医疗器械,正是北京市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中的新举措。(12月2日《北京晨报》)
北京推出新政,首家便利药店在朝阳区落户令人关注。据介绍,该店目前在售药品、医疗器械近百种,涵盖了常见的感冒药、肠胃药等药品以及血压计、体温计等家用医疗器械。事实上,此前福建、辽宁沈阳等省市已开放便利店售药服务,如福建在城厢和荔城区设置了60个便民药柜。不可否认,这一政策打破了之前食品药品经营限制,为便利店发展营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也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生活性服务品质。
然而,面对便利药店,人们在享受便利的同时,更关注用药安全。调查显示,在城市中,有50%应去医院就诊的病人未去就诊,而是在家中自我用药,药当然来自药店。殊不知,其实这样很危险,因为有些疾病症状看似相近,但由于个体差异不同,发病原因也许不同,自行用药很可能是乱下药,将会产生严重后果。比如,重庆一位老人发现尿里面有很多泡沫,怀疑自己得了糖尿病,就去药店去买了降糖药D860。按说明书要求,他每次吃饭前都吃2片,结果次日就因低血糖昏迷,险些丧命。可见,如果药店没有执业药师为市民进行用药指导,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为了保证公众用药安全,《“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明确要求,所有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而据朝阳区食药监局药械市场科工作人员介绍,便利药店目前放开的种类为乙类非处方药,主要为常见的感冒药、止痛药、维生素等风险较小的药品。为了向市民提供用药服务,要求售药的便利店必须配备药师。这让公众吃了一颗“定心丸”。
药店要便利,更要安全。为了把好安全关,有关部门还应加强对便利药店等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严查便利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的硬指标,坚决制止和打击执业药师“人证分离”乱象。特别是要通过执业信息网建立执业医师信用档案及不良行为记录,让“影子药师”在便利药店无立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