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吴苏锦
10月1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了17种谈判进入医保乙类目录的抗癌药,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经过3个多月的谈判,这17种抗癌药支付标准较零售价平均降幅达56.7%,这将极大减轻我国肿瘤患者的用药负担。
那么,“国家谈判”是怎么回事?有哪些难度?如何平衡药品研发成本与最大限度让利参保人的关系?
10种药品处“专利期” 谈判难度大
所谓药品“国家谈判”,是指医保机构与相关医药企业代表协商价格,最终确定相关药品的支付标准。此前曾有报道称,在2017年的谈判中,现场很安静、很严肃,砍价特别狠,超出企业的预期。去年,包括赫赛汀、美罗华、万珂在内的15个癌症治疗药品通过谈判降低价格。此前,这类靶向药虽然疗效确切但价格较为昂贵。通过谈判,药价的平均降幅达44%,最高降幅达70%,让患者经济负担大大减轻。
2018年6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刚刚组建成立后,按照国务院抗癌药降税降价工作部署,立即启动了目录外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在医疗组办公室专项工作进度表上,专家评审、提出备选谈判药品、指导企业准备谈判材料等20项工作,都按照明确的工作日期,稳步推进。
今年9月15日中午11点35分,北京某间会议室内,由国家医保局和人社部社保中心授权,5位“谈判专家”正在和12家生产抗癌药品的企业代表进行谈判。这场经过近三个多月准备的抗癌药进入国家医保的准入谈判,将在这一天完成最后的价格谈判。
这次抗癌药医保准入谈判工作分为两个谈判组进行,在进入会议室前,参加谈判的人员,只能携带必需的文件材料,任何通信设备都不能带进会议室。
谈判过程中,企业将进行两次报价。其中,药品支付标准是国家医保药品准入谈判的核心,也是国家医保经办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间博弈的核心。如何通过谈判在医疗保险基金可承受的基础上,实现医疗保险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保留企业合理利润空间,激励其进一步创新投入,合理的药品支付标准成为谈判的关键所在。
而此次谈判抗癌药均为治疗血液肿瘤和实体肿瘤所必需的临床价值高、创新性高、病人获益高的药品,这些药大部分都还处于独家专利保护期限内,17种谈判抗癌药品中有10种药品均为2017年之后上市的品种,谈判的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以量换价”策略将价格降下来
抗癌药国家医保准入谈判第二组谈判组组长王艳君指出,谈判的每一步都如履薄冰,一方面要掌握降价空间,最大限度让利于参保人,但是也要考虑企业研发和生产药品的成本。
参加此次谈判的制药企业代表朱益飞表示,虽然清楚整个流程,但还是有点紧张,毕竟这是关系到一个产品以什么样合理的方式能够进入国家医保,这对企业来说是很重要的。所以,每一个企业谈判代表进入谈判室时都表情凝重。
德国默克公司的谈判代表们数次从谈判室里出来,进行密切商量,并且一直不停地打电话和总部进行沟通。他们这次谈判的是西妥昔单抗注射液,主要治疗结直肠癌。2017年第一轮国家药品谈判时,就有西妥昔单抗注射液,但是最终谈判失败。这一次谈判,对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和企业来说,双方都想找到一个平衡点,以什么样的价格能够谈判成功。
根据数据显示,西妥昔单抗注射液2017年的平均价格为4200元左右。整个谈判过程持续了30多分钟,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签订了价格协议书。谈判后的价格由4200元降到1295元。
默克中国肿瘤事业部高级总监袁泽之表示:“应该说我们是给了全球最低的一个价格。通过这次医保谈判,我们能够通过以价换量,让老百姓得到应用,这对中国的老百姓是个好事情。”
制药企业看中中国市场,采用“以价换量”的策略,以降价换取销量。而国家医保谈判专家采用“以量换价”的策略,最大限度将价格降下来,此次谈判成功的17种药品,最终的价格全部比周边国家或地区要低,这样的结果,谈判双方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抗癌药入医保11月底前落实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组牵头人熊先军在10月11日召开的国家医疗保障局政策吹风会上透露,“本次谈判,我们充分发挥医保集团购买的优势,坚持临床价值导向和鼓励创新,坚持基本保障,坚持专家评审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通过与企业平等协商,明显提高了医保用药保障水平,降低了患者用药负担,控制了医保基金支出,实现了参保人、医保、企业‘三赢’的目标。”
下一步,国家医疗保障局将指导地方做好谈判药品的落地工作,要求各地抓紧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公开挂网并组织医院采购,同时将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医生用药的指导,保障抗癌药的采购和合理使用,确保药品进得了医院,患者11月底前逐步能买到降价后的抗癌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