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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女报视点 拯救亚洲象 中国在行动 从“弃婴”到“明星” 岂能用“转让女儿救儿子”求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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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用“转让女儿救儿子”求关注

如此求关注,不管是“他人支招”,还是自己策划,所求者无非是关注效应。然而,即便我们理解“天下父母心”,也能够感受到背后的无奈,但是否为救儿女的“关注点策划”就可以没有原则和底线呢?

□ 马涤明

近日,一张父亲举着“转让女儿救儿子”广告牌的图片引发社会关注:4岁的儿子患有白血病,家中无力负担治疗费用,如果有人愿意出钱治疗儿子,可以将同样4岁的女儿送给对方。记者了解到,孩子病情确实属实。孩子的母亲陈兰琴称,此举只是为了引起社会的关注,并不是真的要“转让”女儿。(据《北京青年报》)

有网友指责孩子父母重男轻女,还有人怒斥“转让女儿”有违人伦道德,但不少人都不相信“转让女儿”是真的转让,因为看过了太多的情急之下策划“关注点”不择手段的情况,比如有的父亲甘愿给人当“人肉沙包”,有的母亲“求卖自己”……我们应该非常了解这种“行为艺术”了。

如此求关注,不管是“他人支招”,还是自己策划,所求者无非是关注效应。然而,即便我们理解“天下父母心”,也能够感受到背后的无奈,但是否为救儿女的“关注点策划”就可以没有原则和底线呢?

首先,“转让”孩子是违法的,转让者、接收者都涉嫌触犯刑律。不仅如此,让人难以接受的是,“转让孩子”的人伦之恶,且有重男轻女之嫌。“转让女儿救儿子”不为社会道德所接受,但如果有“转让儿子救女儿”,同样也不被接受,因为触及了人伦的底线。为重病子女筹集医疗费的情急可以理解,但没有这种博眼球的“行为艺术”,未必就筹不到医疗费。网上筹集救命钱的活动很多,救孩子、救大人的都有,以笔者所见,多数求助者都筹足了目标数额,主要原因是公众有爱心,大家关注的是病困,而不一定是所谓的“关注点”。

另外,尽管不是真的转让,但对女儿可能造成的心灵伤害是一个让人揪心的问题。4岁的孩子,应该懂得什么叫“转让”,而且也有记忆了;即便不识字、不会上网,但谁能保证所有信息一点都传不到她耳中?

既违反国家法律,又有违社会道德、人性伦理的“转让女儿救儿子”不为舆论所接受,实属意料之中。但是这不应影响社会对孩子的爱心救助。如果孩子患白血病、家庭低收入的情况属实,其父母又已认识到错误并及时改正,我们还是应该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其渡过难关。这是一个社会应有的温度。

“转让女儿救儿子”事件再次触及大病无力自救之痛。很多求助者首选被指不合规的网络筹款平台,也说明正规慈善机构、社会救助机构在这方面不够给力。解决大病无力自救的问题,仅靠网上求助难以实现,归根结底,还是需要社保体系、商业保险体系和社会救助共同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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