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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0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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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中国家庭*文明周刊 教育 左右手:没有对错 只是不同 教育“抢跑”,是让孩子领先还是浪费时间? 京广两地儿童开展上网调查 倡导科学合理利用网络 “儿童坠楼身亡”事件的警示 家长如何帮孩子选择朋友 做新时代好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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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坠楼身亡”事件的警示

□ 玫昆仑

近日,5岁女童芳芳(化名)从长沙一小区22楼坠亡。事发前,爷爷想让她多睡一会,将她独自留在家中,不料却发生悲剧。(见6月1日的北青网)

这起儿童坠楼身亡,确实让人心痛。监护人离开家不到10分钟,就出事了。这说明,对儿童的监护,半分钟也不能缺位。儿童坠楼身亡并非个案,这些悲剧,都是由于监护人缺位造成,教训深刻。问题是,儿童坠楼身亡频频发生,为什么家长们没能从中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

儿童特别是2~8岁之间的儿童对危险的认知十分有限,天性好动,对监护人的依赖性很强,一旦看不到他们,就会产生焦虑情绪,希望能及时找到监护人;或者出于好奇,容易发生因攀爬、越窗而造成的坠楼等人身安全事故。所以,监护人要特别注重孩子的人身安全,别把孩子单独留在家中,别让孩子脱离自己的监管视线。

许多人认为,把孩子单独留在家中所造成的悲剧是“家事”,不触犯法律;有关部门也不追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即我国对儿童监护人的问责还没有提升到法律层面上,顶多是在道德层面。殊不知,儿童虽是其父母所生,但并非家庭的私有财产,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对于儿童安全问题,有的地方出台了相关政策,禁止儿童在家独处,但难以落实到位。在国外,一些国家法律早就规定,12岁以下儿童必须时刻有人监护,否则,让儿童“脱离监护”,监护人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面对频发的儿童坠亡悲剧,国内早就有教育专家和律师们呼吁,应该对那些“马大哈”的监护人追究法律责任,敲响了保护儿童人身安全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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