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风明 秦宁
当前,随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村村通”的路网格局已普遍实现,但不可忽视的是,尽管农村道路“硬件”好了,安全形势却依然严峻,交通事故总量居高不下,其中不乏重大事故。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除却安全监管和人车主观因素外,主要有三:一是重建设、轻养护。不少乡村公路硬化施建完工后,基本上任由自然使用,乡村组织既没有专门的公路养护人员,更谈不上养护的常规化,致使“村村通”道路受损后得不到及时的修复,如此周而复始、恶性循环,不断形成新的安全隐患;二是重硬化、轻标准。当前,不少乡村道路的改建,大多是沿原有的道路进行硬化,没有经过专业人员设计,也未按照公路建设标准要求施建,有些硬化后的道路非常狭窄,路面仅容一辆车通行,沿线也没有避让区域和对向来车让行港湾,经常造成车辆进退两难、堵塞难行,更有些乡村道路陡坡、急弯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三是重主体、轻设施。不少乡村道路的主体工程施建结束后,并未将道路附属设施纳入验收范畴,大多数为“光棍”公路,没有配套的交通标线、防护墩、减速垄、下坡震荡缓速带、急弯凹凸镜等标志标牌和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通行条件差。
笔者认为,乡村道路“村村通”是大好事,但“路路平安”也需保障。建设乡村道路时,应该规范统一建设标准,同时将配套交通安全设施同步纳入系统工程验收,更要明确公路的管护责任主体,让乡村公路不仅建得好,还要用得好,管得好,真正成为广大群众奔小康的“平安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