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滕云
上海交警的教科书式执法刚刚走红,贵州交警又奉献了第二集。这是一个良好的连锁反应——个人希望还有第三、第四乃至第N集;不单上海、贵州,全国各地都来奉献;也不单是交警,治安警、刑警、城管等也要相互学习借鉴。
此前,一些非教科书式执法,破坏了警察形象,损害了法律权威,搅动了民怨民怒。它们的统一标签是:形象散漫,态度蛮横,警械混乱。权威的执法,必须伴有权威的执法行为;任何一个环节上的不权威,都会破坏执法本身的权威性。
教科书式执法,就是执法权威性和法律权威性的一种保障。执法就得有个执法的样子。有了样子,执法才有说服力,才权威,才被点赞——当然,执法的目的,不是为了点赞。
而这教科书的内容,又应包罗万象。执法的样子,绝不仅限于视频中的一种。
正说不易,可以拿例子反向说明:
北京的双井格斗打人案,已经告破。看新闻却在说,实施抓捕的警察老吴,是世界警察搏击大赛冠军。这就有点法制新闻娱乐化了。警察抓捕嫌犯,即便是会格斗的嫌犯,也无须特别派出并强调“警察搏击冠军”的。因为这是抓捕,不是决斗;是国家机器对犯罪嫌疑人的执法到案行为,不是哥儿俩切磋武艺谁赢谁说了算的武馆私斗。
简单说,抓捕跟比谁拳头硬,完全两码事。抓捕就抓捕,非得来一个搏击冠军,就超出了教科书的范畴。
果然,新闻传出,网友马上响应了:“嫌疑人你不是牛吗?碰到老吴,看你怂不怂?”所以还要说教科书——它的规范性说明可以传递给法制记者乃至社会公众,告诉他们,抓捕是一种严肃的执法行为,容不得娱乐和调侃。而且,对待暴力抗法和袭警行为,也根本无须搏击冠军的拳头。
任何行业任何职业,都各自拥有其操守和规范,需要其从业者按章遵守,当规则成为习惯时,就意味着全社会的文明和秩序。
此即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