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王永钦 发自呼和浩特 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对外发布了《关于促进家庭服务业和物业管理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促进家庭服务业、物业管理健康发展的目标任务。《意见》指出,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服务企业创办者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创业者,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给予人均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家庭服务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
针对家庭服务和物业管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通过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优化服务市场和发展环境,规范服务标准,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加快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的家庭和物业服务企业,利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家庭服务和物业管理社会化、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全覆盖,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