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戴先任
日前,北京市消协发布手机应用软件(APP)个人信息安全调查报告。报告显示,有89.62%的被调查者认为手机APP存在过度采集个人信息,41.16%的被调查者在安装或使用手机APP之前不看授权须知等。
网络运营者过度收集、违规使用个人信息的现象早已有之,而且还较为普遍。比如网络运营者在提供产品与服务时,隐私条款笼统不清,或让隐私条款变成“隐秘条款”,或不主动向用户展示隐私条款,或展示的内容晦涩冗长,隐私条款有时还是“霸王条款”;比如征求用户授权同意时存在“一揽子”打包授权等,擅自扩大范围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私自共享、转让个人信息等。
手机APP兴起之后,其过度采集的个人信息更成为网络诈骗的源头之一,变成一些不法网络运营商予取予夺的“私人财产”。原因就在于监管乏力。目前某些法律法规的原则多、细则少,自律规范多、监管规制少。另外,对于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职责相对分散,对于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救济渠道也有待进一步畅通。
再者,调查显示,个人信息遭到侵害时,选择向消协或主管部门投诉的仅占35%。消费者缺乏足够的维权意识、防范意识,容易让手机“门户洞开”,侵权方更加肆无忌惮。
针对于此,有关部门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手机APP形成制度规范,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监管力度,畅通维权渠道,筑牢安全屏障,保护好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同时,既要管好,又要避免管死,以免影响新技术的发展。另外,消费者也需要提高维权意识、防范意识,不要轻易同意获取个人信息权限的要求,避免在不熟悉的手机APP上输入重要个人信息,个人权益受损后要及时投诉举报。只有各方共同合力,网络运营者才能守规矩、知敬畏,手机APP才不会成为不法之徒的侵权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