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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30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综合新闻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京举行 从“兄妹开荒”到举家造林 山西“两癌”筛查将扩大覆盖全部农村妇女 针对性别平等立法 让他们拥有一个“家” 重庆永川区妇联为困境儿童量身定制筑梦冬令营 下月起企业职工退休后有望多份“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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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大代表提交议案建议

针对性别平等立法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叶海燕 发自深圳 在广东省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来自深圳的省人大代表韩俊领衔的《关于制定〈广东省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的议案》,共有11名代表联名提交。议案提到,在立法方面,自1992年至今广东省尚无促进性别平等方面的立法,仅深圳市于2012年制定了中国内地首部性别平等的地方立法——《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该条例明确了“性别平等”的含义,创建了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以系统促进性别平等、防止性别歧视,规定建立公共政策性别分析评估制度及性别平等促进机构,要求给予男女两性同等重视,保障男女两性享有同等机会、获得同等资源、得到同等发展等。

韩俊等代表认为,广东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是全国的经济强省,也是人口大省,针对广东省在性别平等、妇女权益保护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在“全面两孩”政策出台后女性面临的就业挑战等问题,广东省应积极有所作为,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在立法层面出台并制定性别平等促进条例,以推动社会性别主流化及男女平等宪法权利和基本国策在广东省的进一步贯彻落实。

该议案建议,在《性别平等促进条例》中应明确界定性别平等、性别歧视等重要概念;设置广东省性别平等促进工作机构和机制,从立法层面完善并确立地方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明确规定在相关涉及妇女权益的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时一定要征求省性别平等促进工作机构的意见,在立法层面提出要求并予以保障;建立反性别歧视制度,明确性别歧视的受理机构、争议的处理方式,增强反性骚扰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对家庭暴力的公权干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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