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袁鹏 发自兰州 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甘肃省人大代表周丽宁提出建议,建议甘肃省公安厅出台《依法处置家庭暴力案件执法指引》,在全省推广靖远县公安局的处置家庭暴力执法模式。
周丽宁表示,国家出台反家庭暴力法明确了公安机关的职责,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赋予公安机关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和将需要紧急安置的受害人送到临时庇护场所等职责。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操作细则,公安部门在接到家庭暴力报警后,出现各地执法情况不统一,存在着家暴受害人不能及时有效得到保护的情况。
周丽宁在建议中称,据甘肃省妇联系统信访统计,家庭暴力案件信访仍占到总信访量的33%,其中有50%反映到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因缺乏规范指引,有些处理结果令当事人不满意。
另据了解,甘肃省靖远县自2009年作为联合国反家暴项目试点县开展“多部门合作预防和应对家庭暴力”工作,成功探索出“五中心”联动维权工作机制,靖远县公安局开创性出台了依法处置家庭暴力案件执法指引,从家庭暴力警情处置、工作方法和办理家庭暴力案件等方面进行规范,这是一部帮助民警正确执法家庭暴力案(事)件的工作指南,也成为全国第一个县级公安机关反家庭暴力工作指南。
《靖远县公安局处置家庭暴力案件执法指引》实施后,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解决了家庭矛盾,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该指引同时得到全国妇联和联合国妇女署专家的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