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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30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女界报道 让“37℃母爱”不断向城乡延伸 聆听好故事 沐浴好家风 留守妇女居家就业助增收 把十九大精神传给海岛妇女 用责任和爱心感化“迷路人” 内蒙古十部门联手推进母婴设施建设 云南艾滋病母婴阻断率全国领先 辽宁省妇联校园反家暴宣传活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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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妇联建设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突破多项“第一”

让“37℃母爱”不断向城乡延伸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茹希佳

在轨道交通站点、在妇女儿童之家、在著名旅游景点……一间间温馨周到的母乳哺育室,透露着一座城市的大爱和温度。“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了更好服务广大妇女,苏州市妇联连续两年承接市政府实事项目,推动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建设,但‘建’不是我们的最终目标,如何将其管理好、利用好,更好地服务目标群体,这是我们需要更多关注的问题。”江苏省苏州市妇联主席谢建红在近期检查验收昆山市母乳哺育室时说。截至目前,苏州市妇联承接的2017年“建成城乡40个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市政府实事项目,已大幅度超额完成任务,全年新建成116个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37℃母爱”不断向城乡延伸。

探索创新突破多项“第一”

据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了解,从2014年苏州市妇联推动政府规章《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和出台,到目前苏州市城乡共建成146个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这个过程中,苏州作为国内此领域先行先试的城市收获了多个“第一”。

苏州市妇联权益部相关负责人回顾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的建设欣喜而感慨:“苏州是第一个在全国开立法之先河,以源头维权的方式保障了妇女在公共场所的母乳哺育权益。《办法》的出台,填补了国内关于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的法律空白;母乳哺育室的实事项目是国内第一个以妇联组织名义申报公共场所建设母乳哺育室作为政府的实事项目,2016年市区建设30个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2017年城乡建成116个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均衡分布在全市城乡主要公共场所;苏州在国内第一个出台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建设指南,并全市统一建设标准、统一LOGO标识;在全省第一个成功申报了‘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指南’标准,使苏州标准成为全省标准,填补国内在该行业标准的空白;在全省第一个出台了‘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绩效评估体系’,全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将由该体系进行统一的评估和管理。”

“小空间”建设有章可循

新时期,妇联组织怎样树立自己的崭新形象?苏州市妇联给出了一种全新的形态: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作为一种创新的业态,展示着妇联工作和妇联人的努力和成果。

面对前所未有的挑战,市妇联坚持标准先行,牵头先后十易《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初稿,召集相关部门及行业单位、企业代表近380人,先后进行17次座谈讨论、实地考察,并听取多方意见建议。法条递交的同时广泛征集建设指南,召集建筑、LOGO设计等几十名专家对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的大小、必备设施和家具要求等标准进行设计。

为了使《办法》真正落地,市妇联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制订实施细则,明确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效益。市妇联与市规划局、市住建局联合发文《关于印发〈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指南〉的通知》,明确新的建设项目中的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市妇联与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申报程序和补助的通知》,明确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补助资金申报程序和补助方式。市卫计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纷纷牵头落实所属企事业单位在符合《办法》规定的六大类场所新建改建母乳哺育室。市轨道公司明确在1、2、4号以及今后的路线中所有的换乘站都建设母乳哺育室。上海铁路局在苏州的8个车间全部设立母乳哺育室。

量化评估促持久发力

为了提高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建设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保证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科学管理、高效运行,评估工作刻不容缓。

苏州市妇联权益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面广量大的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苏州市妇联编制出台《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绩效评估体系》,强调转变政府职能,利用财政扶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民间的社会资本与智慧,对域内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的建设采取“以评促建”,后期管理采取引入第三方全面参与管理过程的绩效考核制度,并明确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的统一分级、统一建设及标准化管理,力争实现全市范围内各点基础建设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苏州市妇联还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制作统一意见箱、考核表,定期公布考核结果。通过量化考评、示范带动,使“母乳哺育室”建设更加科学规范,成为服务基层妇女儿童的典范和品牌。不仅如此,按照《办法》规定,市妇联还将对母乳哺育室建设日常管理进行年度评估,推动民心工程持久发力。

苏州市妇联经过大量前期准备工作,正式启动苏州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建设标准申报江苏省地方标准的工作。今年4月,经江苏省妇联申请,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1批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批准立项制定江苏省地方标准《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指南》,“苏州经验”将成为全省标准。目前已经征求江苏省13个设区市的意见,经过两轮专家论证会和终审会,听取和吸收了相关意见,苏州的做法得到了国家、省级等有关部门的高度认可,这一标准也有望于近期正式出台。届时,《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指南》也将成为全国唯一的有关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的标准规范,为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提供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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