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木须虫
近两年来,为已经毕业的学生开具入学、就读、毕业等证明,已经成为贵阳中医学院学籍科老师谢譞的“家常便饭”。许多用人单位核验毕业生档案后发现缺失入学等材料后,便让毕业生回校开具相应的证明,这导致谢譞两年来开具了七八百份入学证明。谢譞称,毕业证、学位证本身足够能证明学生的学籍信息,呼吁用人单位尽量不要求毕业生回来开这类证明。(11月21日《北京青年报》)
要毕业生回学校开具有关学籍与学历的证明,如同要求居民向派出所开身份证的证明一样,属于用证明来证明的错位逻辑,且不说这样的证明有多大的作用,用人单位简单的一项规定,便给相关的院校和众多毕业生带来了诸多不便,造成大量不必要的负担,某种程度来说也是扰民之举。
事实上,毕业证、学位证本身就是学历与学籍信息的证明,而且具有法律效力。并且许多毕业生从院校毕业后,无论是通过考录,还是当年的分配,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其在校有关的档案必然转入用人单位,本身应当是完整的,能够证明毕业生的学籍信息,无须再开具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核验和规范个人档案,包括学籍、学历的真实性,从逻辑上讲,不能让个人去自证清白,核验的责任不在个人而在管理者。而随着学籍学历学位管理的信息化,近20年毕业的毕业生相关信息都可以实现网上信息查询,用人单位完全可以据此进行检验,作出结论备案备查。显然,用核验责任转嫁给个人,首先是一种懒政行为。
此外,对学籍学位档案材料的缺失“一刀切”地界定,本身也很机械,每个毕业生因院校不同、毕业的时间不同,档案材料的构成自然会有所不同,只要这些材料能够相互佐证,可以判定学籍学历的相关信息,事实上没有必要再补什么学籍的证明,相反,制定一个机械的学籍学位材料清单目录,让档案来削足适履,未尝不是机械主义,违背了实事求是的原则。
用学校的证明来证明用人档案学籍学历信息,是近些年奇葩证明屡简不止的又一缩影。奇葩证明何其多,根源并不是简单的部门作风问题,而在于管理的思维与方式对行政命令与管控的惯性依赖,将应当负有的信息核验、信息协调沟通的责任,不加节制地推给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关联的机构。因此,要让奇葩证明绝迹,关键还在于破除和矫正这种懒政思维,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杜绝不必要证明在工作中出现;同时,进一步转变管理与服务的工作方式,推进管理信息一体化,让信息流转通畅起来,强化个人信用机制的运用,彻底摒弃证明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