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大庆
1982年国庆节,我和爱人经过协商,决定旅游结婚。选择旅游结婚对我们来说,并不是追求时尚,而是迫于无奈。当时我和爱人刚刚参加工作,双方家庭又都无力支持我们办婚礼,我们只能选择远游他乡。
我们选择的旅游城市是大上海,因为在当时,上海是全国人民向往的时尚购物中心。那时,出门最困难的就是找旅馆。所以,一下汽车,我们就赶紧找住处。到处人满为患,最后我们三绕两绕来到了一家里弄里的小旅馆。在登记处,我把单位开的介绍信递给窗口里的一个阿姨。
“同志,我们是来上海旅游结婚的,能不能让我们包一个双人间?”
“有结婚证吗?”
“来时匆忙,结婚证忘了带。”
“那不行,上面有规定,没有结婚证明一律不许包房!”
负责登记的那位阿姨表情十分严肃,态度非常坚决。新婚的我俩只好分居两处。
晚上,爱人房间里的旅客上街闲逛去了,我抓住这个时机想到爱人房间和她亲热一会儿。谁知我前脚刚来,服务员后脚就到,非让我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我说我和老婆在一起说会儿话都不行吗?服务员说男女分住的房间是不能混杂的,这是旅馆规定,再说谁能证明你们是两口子?
……
第二天,我们来到服装店比较集中的淮海路,想买件新衣服。可是售货员说需要上海工业券,这可把我们难住了。情急之中,我想到了上海的一位远房亲戚。辗转到了亲戚家,还好,亲戚很讲情面,听说我们来买结婚衣服被工业券难住,二话没说,从抽屉里拿出几十张工业券,怕我们不够,又到邻居家借了20张。
当天晚上,我俩穿上了刚买的新衣,兴致勃勃地逛了一回南京路,第一次体验了霓虹灯下的夜景。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我们一边观灯,一边笑谈着今后的幸福生活。次日,我们又买了些回去发给亲友同事的喜糖喜烟,看看囊中已经羞涩,便赶紧买车票回家。
没有结婚信物,没有婚纱照,没有摆酒席……我们结婚只是去上海游玩了三天,然而到今天我和妻子却心相印手相牵地走过了35年。
许多记忆早已随风而去,唯独35年前国庆节去上海旅游结婚的情景依然历历在目,那南京路上“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观夜景的甜蜜和与祖国同庆的喜悦常驻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