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夫妇在30日和31日签署的阴道分娩知情同意书。
榆林一院9日凌晨公布的视频截图。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耿兴敏
据媒体报道,8月31日20时左右,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住院部,一名待产孕妇从5楼坠下身亡,经公安介入,已排除他杀可能。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发表声明称,产妇马某于8月30日15时34分,以“停经41+1周要求住院待产”之主诉入院。
“经过我们初步诊断,马某第一胎41+1周待产,经过检查我们发现胎儿头部偏大,一般足月胎儿双顶径在90mm左右,但是马某的胎儿双顶径为99mm,所以阴道分娩难产风险比较大。”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主任霍军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检查后医护人员就已向产妇、家属说明情况,并建议剖宫产,然而家属坚持顺产,并在《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在榆林市第一医院外科护理记录单上显示,17时50分,产妇向医护人员提出剖宫产的要求,医护人员征求家属意见时,家属称表示理解,但拒绝手术,继续观察。而家属则持相反的说法。
针对此事件,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采访了社会与人口学领域、医疗界等相关专家。
“任何时候生命肯定是最重要的”
两条生命本可以避免消失。事实真相尚未完全水落石出,但这一事件却引发了社会思考。
尽管现在逝者的家属一致表明,他们最后表示“不行就剖宫产”,但从医院和家属方的一再声明和表述的焦点看,双方的争执点在于是否“不同意产妇进行剖宫产”,从而也许可以判定这一因素可能极大程度上是导致产妇情绪失控做出极端行为的导火索。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杨菊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女性生育遇到状况,家属不让剖宫产,有可能是出于再生二胎的考虑。在杨菊华看来,正是因为有些人认为剖宫产会对以后生孩子产生影响,“可能为了保证产妇以后的继续生育,有些家属就不一定会很尊重产妇的自我选择。”
“总体来说,在任何时候,生命肯定是最重要的。我觉得这个事情还有一些事实没能完全搞清楚。不过尽管如此,从这个事情来看,逝者的丈夫和婆婆,还有医院,对产妇的疼痛和自我决定权利的漠视显而易见。”杨菊华说。
“悲剧发生的真正原因我们可能无法了解。除了网上说的疼痛无法忍受,我觉得是不是还有其他原因,比如说,是因为自己的感受被家人和家庭漠视而产生绝望情绪,所以做出极端行为。同时,医院方面,看似手续正常齐全,似乎可以免去法律责任。不过,‘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应该如何落实?我相信谁也不愿意悲剧发生。但是,值得改进的东西却仍存在,值得深思,必须面对。”杨菊华说。
“孕妇也应掌握面对危机的应对办法”
我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如何让孕产妇“生得安全”,让新生儿“生得健康”,是当下妇婴工作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国家卫计委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每年都会主办以“快乐产房,舒适分娩”为主题的公益项目活动,通过倡导和分享一种更为健康快乐的生育理念,旨在改变我国高剖宫产率现状,提高顺产分娩率,推广无痛分娩理念,保障孕产妇及胎儿安全。
然而,源于多种因素,在我国的综合性医院推广无痛分娩有待提升。
“国外推行无痛分娩的经验也值得我们借鉴。”杨菊华表示,国外无痛分娩过程中社工的介入,也值得借鉴。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主任医师刘琦告诉记者,根据目前的资料,并不能推测这名产妇有精神问题。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认为,从这个事件来看,对生育风险的干预机制应该完善。此外,尊重生命、尊重科学、尊重女性是理性健康的生育文化所需要的。“比如在孕妇学校,除了讲授怀孕和生产知识,孕妇也应该掌握面对危机时的应对办法。”
另外,必须尊重医生在危急状况下的决策权,“否则最终受害的是患者。”原新说,社会上一些非理性的举动把医生置于一个很难处置的境地,“在全球,对孕妇生产的共识是能顺产的情况下顺产,但在胎儿或者孕妇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当然要尊重医生的建议,生命大于一切。”
原新告诉记者:“我觉得需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当孕妇生命受到威胁时,她自己应该有决定权,而不是一味地依附于她的家庭或者家人。” 在采访结束时,原新再次强调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