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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3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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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法治权益 观察 八旬独居老人自己指定“监护人” 男童的不受性侵权和女童一样重要 关于猖狂的传销,这些你要知道 两部门联合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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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的不受性侵权和女童一样重要

■ 舒锐

近日,有网友爆料在重庆某医院一男子将手放在未成年女儿的裤子内摸其下体。期间,女孩起身去检查回来后,男子再一次将手放进女童裤子内,全程女孩都在玩手机,无反抗情绪。据知情者称,该事件发生于重庆西南医院。目前,警方已联系目击者了解女童与男子是否为父女关系,并展开调查。

连日来,数起成年男子在公共场合触碰女童私密部位的事件在网络曝光发酵,引起舆论关注,人们纷纷对猥亵者表现出愤慨与强烈谴责。这充分说明,目前,我们已经对维护女童性不受侵犯权形成了基本共识。人们已经逐渐意识到,故意触碰女童的私密部位是不妥当的,乃至是违法。

然而,容易被我们忽视的是,男童的相关权利也同样须受到高度重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不少大人出于逗孩子玩儿的心理,对男童的生殖器进行挑弄。这种现象在我们周边似乎习以为常,不少人觉得挑弄男童生殖器并无不妥,而绝大多数家长在碰到这种情况时,要么无感,要么则是碍于情面,并未及时制止。

事实上,不管是否意识到,我们并没有将男童的不受性侵权看得和女童一样重要。其实,故意触碰、挑弄男童的私密部位,在本质上也是性侵犯男童。虽然或许男童并未反抗,但这是因为他们不知道需要反抗、如何反抗,乃至不敢反抗

形成如此尴尬局面,究其原因,一方面出于我们长期以来对男童相关权利的漠视,我们总是认为,男孩子有啥“吃亏”的嘛,而另一方面,或许更来源于法律上的制度性纵容。当前法律虽然规定了猥亵儿童将受到严惩,但并没有对何为“猥亵”做出具体规定。而传统刑法和一般司法实践认为,猥亵行为的责任要素需要包含行为人出于刺激或者满足性欲的内心倾向。

这种观点显然与当下儿童权利保护的现状与需要相悖。法律之所以严惩猥亵儿童行为,初衷正是在于保护弱势群体。即便有人出于玩笑抑或其他非性原因,做出了性侵行为,他对弱势者的性伤害也是客观存在的。同时,没有相关内心倾向也容易沦为不端者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

法律某种程度上的纵容造成了一些人能够肆无忌惮而又无感地在公共场合猥亵儿童,更有些人认为逗弄男童的生殖器是一件无伤大雅的“好玩儿”事情,造成了旁观者在看到儿童受到熟人性侵时,沦入集体无意识,乃至在旁边观赏、起哄。

因此,我们有必要回归到保护儿童的原始立场上,通过立法以及司法解释的方式,明确猥亵行为的认定范围,只要没有正当理由,挑逗儿童私密部位或者实施其他性侵行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无论所侵犯的是男童还是女童,都须严惩不贷。如此才能让熟人猥亵儿童不再沦为习惯性违法,更让严惩性侵儿童不再止于网络爆料。

(作者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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