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木须虫
一外卖小哥推着没电的电动车夜行,过路越野车司机主动相助,用绳子牵引电动车前行,不料致外卖小哥摔伤,左手肘骨裂入院治疗。住院的外卖小哥要求越野车司机支付医药费。越野车司机则坦言“好心办了坏事”,引发这场赔偿纠纷,让自己始料不及。(7月30日《武汉晚报》)
“好心办坏事”在现实中并不少见,说明把好事做好,只有好心是不够的。外卖小哥电动车没电抛锚,越野车司机主动相助,此举的善意毋庸置疑。不过,选择用绳子牵引电动车的方式不科学不合理,措施本身就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导致外卖小哥在下坡时摔倒,左手肘部发生骨裂,措施与后果之间存在必然因果关联。因此,助人的司机应当承担事故的赔偿责任,而外卖小哥要求索赔也是于法有据的正当权益。
不过,像这种“好心办坏事”引发的赔偿纠纷,最终都是“双输”的结果,尤其热心助人者受到了最直接的伤害,给社会助人的热心浇了一盆冷水。显然,如果从呵护乐于助人的正能量出发,对于“好心办坏事”的司机,外卖小哥及其家人有理由给予必要的包容,所需的医疗费和损失通过协商共同分摊。并且,从不当助人的过程来看,外卖小哥应该说是主动响应了越野车司机相助的不当措施,也应当对后果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并不是要求助人司机无限承担赔偿责任的充分理由。
“好心办坏事”固然需要受助人的理解与包容,但同时,帮助他人也需要理性,一者帮助他人要采取正确的方式与措施,在能力范围内给予他人所需的帮助;二者要有一定的风险意识,对所采取的措施可能存在风险的,及时提醒受助人,供他人选择,并尽力规避。总之,助人要助到点子上,帮助他人不能只凭一时热心,有助人之能才会相得益彰,才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