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免征相关税费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对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二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三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据财政部网站)
农业部加大涉农资金使用监督
7月11日,农业部召开全国农业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视频会议。会议强调,不断完善政策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快建立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监督的长效机制,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农村政策环境。
会议强调,各级农业部门要坚持以查促建,切实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抓公开、抓内控、抓监督,着力构建综合监管体系;深入推进资金整合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创新资金投入方式,确保资金用于当前农业农村发展最迫切最急需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防止借统筹整合名义挪用涉农资金;创新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合理采用补贴、补偿、价格、金融等政策工具,探索精准滴灌式扶持;积极拓展财政支持方式,加快建立覆盖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全力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创新取得突破,提高运用金融工具服务农业农民的能力水平。 据《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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