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党的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支持妇女建功立业、实现人生理想和梦想”,并要求“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李克强总理在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继续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以更有力的举措推动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问题,在更高水平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7月13日,在天津召开的第四次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东峰表示,没有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就不会有天津发展的现代化,没有妇女儿童的小康,就谈不上全面高质量小康。
★ 看成就 ★
多年来,在国务院妇儿工委的有力指导和天津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区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市、区两级出台实施百余项惠及妇女儿童的政策措施和民生项目,有力促进了男女平等、儿童优先进程,妇女儿童发展硕果累累。
★妇女人均预期寿命达83.86岁 大力实施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和促进计划,每年投入近亿元资金长效推进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工作。2016年,妇女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3.86岁,高于男性3.95岁。全市孕产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连续11年控制在10/10万、6‰和7‰以下,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母婴安全目标得以实现,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普通高校在校生、在读硕士女性比例分别达到50.8%、58.8% 2016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6%,有效缓解了儿童入园难的问题。义务教育阶段基本消除性别差异并实现城乡较高水平的均衡发展,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市学生享受同等的教育资源,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98%。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女性受教育比例逐年提高,普通高校在校生、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中女性比例分别达到50.8%、58.8%和41.7%。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36年,教育整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34.64%、37.49% 在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均提前实现规划目标要求。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34.64%、37.49%,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市及各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连续十年达到100%。新换届的区级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区委书记2名、女人大主任3名、女区长2名、女政协主席3名,女性正职比上届显著增加。2016年,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到71.1%,超过规划目标16.1个百分点。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比2010年提高了4.63个百分点。
★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源头维护 先后制定、修订关系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法规政策、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百余项,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在全国率先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关于建立我市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的意见》,将性别平等理念纳入法律和公共政策制定体系。颁布全国首部省级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从源头上加大妇女权益保护力度。
★ 列清单★
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天津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天津市妇儿工委与各成员单位梳理出25项重要举措——
1.坚决消除就业中存在的性别歧视,促进妇女公平就业。加强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落实男女同工同酬,依法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和劳动权益。
2.制定和完善体现社会公平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为妇女广泛参与“双创”搭建平台,进一步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的广度、深度,以及就业质量。
3.开发适合妇女特色的就业岗位。打造“互联网+就业服务”新平台,提供优质就业服务环境。实施精彩女性终身学习计划。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
4.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积极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
5.实施“女性一生维护计划”,围绕妇女生命全周期的发展进程,贯穿出生、求学、就业、职业发展、社会保障、老年关怀等女性人生各阶段的不同需求,做好女性一生维护工作。
6.加大培养妇女人才、选拔女干部的力度。推动完善女干部培养选拔长效机制,为女性脱颖而出提供机制保障,努力提升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层次和水平。
7.关爱贫困妇女、病残妇女、单亲母亲、老年妇女、困境儿童等特殊人群,不断增强全体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8.贯彻落实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关注特殊时期女职工,开展“爱心妈咪之家”建设工作,2018年建成100个母婴室并逐步增加。
9.积极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延伸服务载体、贯通服务链接,创新参保全覆盖有效途径,努力实现妇女群体社会保险参保全覆盖。
10.加快发展健康养老产业,开办一批康复医院、护理院和临终关怀医院等专业机构,推进多层次的老年妇女养老健康服务。关注残疾妇女、生活困难单亲母亲等群体实际需求,开展定向帮扶服务。
11.落实《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促进计划2013-2020年》,实施二十项妇女儿童健康惠民项目,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持续控制在10/10万和6‰以下,高标准完成300万人次/年的妇女儿童健康服务。
12.实施《天津市学前教育五年发展计划(2016-2020年)》。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全面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13.依据天津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提升改造一批公办幼儿园。到2020年,全市建设、提升不少于500所幼儿园。
14.制定下发《天津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规范》,对幼儿园管理、师德建设、安全、卫生保健、教育和幼儿发展等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规范化管理幼儿园的生活活动。
15.对儿童医院河西老院区进行改扩建,医院总建设规模为病床521张,改扩建后医院总建筑面积为67225平方米。
16.发行“惠童卡”,联合相关部门,在校外文化教育阵地、公共文化设施等地,为少年儿童开展社会实践、研学旅行等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
17.推进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推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格局。
18.增强女童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她们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常识。保障学校和学校组织校外活动中的学生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19.制定实施青少年体育促进计划,建立100个青少年训练基地,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1项以上运动技能。
20.推动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进程,扩大保障范围,完善保障内容,提高保障标准,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公益项目,保障各类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逐步实现儿童福利保障全覆盖。
21.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完善困难残疾儿童救助制度,加强流动妇女儿童健康公共服务。
22.建设“快乐营地”和“五爱教育阵地”,广泛开展未成年人“阳光体育”全民健身活动。拨付100万元用于全市新建快乐营地,拨付100万元用于建设 “五爱教育阵地”。
23.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开展科普讲座,内容涉及天文知识、太空探索、海洋开发、环境保护、科学影像作品创作、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发明及制作、无人机展示等方面。
24.加强妇女儿童生活用品、玩具的日常检测和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抽查和抽查结果信息公开力度,严厉查处妇女儿童产品的质量违法行为。
25.在出台行政法规、制定政策措施、编制发展规划、安排财政预算时,切实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通过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使妇女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落实。
★ 市长说 ★
当天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东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以下为王东峰讲话摘录:
市长说: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改革发展做出全面部署,明确提出建设创新发展、开放包容、生态宜居、民主法治、文明幸福的现代化天津,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目标,这是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妇女儿童占我市总人口的三分之二,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力量。可以说,没有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就不会有天津发展的现代化,没有妇女儿童的小康,就谈不上全面高质量小康。只有从惠及全体妇女儿童的高度,持续用力解决这些不平衡、不协调问题,全面提升妇女儿童的社会地位、受教育程度和权益保障水平,切实增强她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实现党代会确定的目标才会打下坚实基础。”
市长说:实践证明,推动妇女参加经济和社会活动,不仅能有效提高妇女地位,更能极大提升经济活力和社会生产力。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处于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需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包括妇女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的智慧和力量,激发广大妇女的创新创业潜能。当前,性别歧视、男女同工不同酬等落后观念和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妇女就业创业的一些隐形门槛仍未彻底清除,我们必须从完善政策、创新机制上下功夫,为广大妇女就业创业营造更加公平、便利的环境,提升妇女参与经济发展的广度和深度,为全市实现更高水平更好质量更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智力支撑。”
市长说: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妇女儿童是家庭的主体,不仅是维系家庭的主要基石,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建设者。只有发展好妇女儿童事业,维护好妇女儿童权益,才能提升妇女儿童素质,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的重要基点,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经济繁荣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文/图:天津市妇儿工委 天津市妇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