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祝颐
据媒体报道,近日,山东省乐陵市江山国际学校对初二年级的近60名学生统一做出劝退决定,而且这些学生大多数都没有什么明显的过错。学生家长告诉记者,学校想把学习成绩不太好的学生开除,以提升升学率。乐陵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学校劝退学生属于严重违规,教育局会出面责令改正。
只因成绩不好,学校就劝退近60名学生,如此剥夺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显然不可取。尽管媒体年年曝光,但是劝退“差生”这种事屡有发生。与此前学校不让“差生”参加中考不同的是,该校从初中二年级就开始劝退学生,学生初中没毕业,连中职中专也上不了,更别说上高中了。为了升学率罔顾学生的受教育权,学生和家长能不愤怒吗?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让学生读完初中是法律的刚性要求,学校劝退所谓的“差生”显然于法无据。
毋庸讳言,在现行教育体制下,学生的考试成绩是政府对教育部门、教育部门对学校、学校对教师的重要评价指标。升学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教育的“形象”。学校与老师重视升学率不难理解。但是,教育者无权把学生分为三六九等,剥夺所谓“差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得好:漂亮的孩子人人喜欢,只有对丑孩子的爱才是真正的爱。成绩差的学生才是考验教育智慧的契机。劝退“差生”,即便校方的理由再冠冕堂皇,也是一种歧视与放弃。
中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正处于形成阶段,学校对成绩差的学生另眼看待,就此把他们逼出校门,这对不谙世事的孩子而言,不仅是一种心理伤害,更会影响他们的前途,命运也将由此改变。虽然在目前的教育条件下,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不足,也许无法满足所有的孩子上高中的要求,但孩子参与公平竞争的权利不容剥夺。
其实,学习成绩只是评价学生的一个指标,决不是唯一的指标。在价值观念多元化的今天,学校应该树立以生为本的理念,一切从学生的根本利益出发,让全体学生感受到学习的快乐和集体的温暖,而不是为了所谓的升学率去侵犯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面对频繁上演的学校劝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闹剧,上级有关部门不能任由学校与老师任意为之,违背教育法规,践踏孩子的尊严。从长远来看,要杜绝类似现象,需要政府通盘考虑,健全教育监督机制,改革教育评价手段,淡化成绩观念,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营造公平、宽松的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