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网
评论员 韩亚聪
“各有关部门要善于抓住市场瞬息变化的趋势,从大局出发,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在6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要求政府部门对待各类新业态、新模式要有“包容审慎”态度。总理之言切中实际,为层出不穷的新经济形态的监管方式指明了方向,更应是政府监管应有的取向。
新事物孕育新生活。微信、共享单车、滴滴打车……近年来,一大批新的经济业态走进这个时代,走到百姓身边,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舒适与便捷;新事物也孕育新发展。化解产能、带动就业、满足需求……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探索下,各种新业态以“生力军”的姿态充实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但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两面性,这是客观规律。微信在方便人际沟通的同时,也使谣言和诈骗有了更加便捷的渠道;共享单车解决了岀行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也“占领”了商圈和地铁口,乱停乱放导致堵塞;滴滴打车冲击着出租车市场,并且安全保障相对较低……这些潜在的弊端如果不加管制,不仅影响整个行业,还可能会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新生活新发展与各种矛盾缺陷的碰撞下,政府的监管行为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在创新活力不断释放的今天,我们应该深刻地认识到,监管不是一味地沿用老办法去管制。要知道,任何一个新事物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正如一种治病的药物,有治疗的正作用,也有副作用。我们需要搞清楚的是,一种药品的正作用和副作用,到底哪个大一些?如果副作用大于正作用,那么就要放弃,如果正作用大于副作用,那么在使用的同时要采取配套措施,将副作用抑制到最低限度。
很显然,诸如微信、共享单车等新业态的正作用是大于副作用的。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政府顺势而为,与时俱进地出台监管措施。新事物出来不是先等一等,看一看,观察观察,而是用怀疑甚至求全责备的态度待之,并且一味地沿用“老办法”去管制“新业态”,说到底还是墨守成规,对新事物缺乏包容之心。
对于很多新生事物,我们的“未知”大于“已知”。此时,政府的心态和监管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生存和发展——过于严苛会抑制充分发展,过于放松又会导致野蛮生长。通过有效监管从而更好促进新事物发展,相关部门首先还要有一个“包容”的心态,审慎制定新规则,不能削足适履,让新经济适应旧规则。
新事物蕴含着创新,监管政策也应与时俱进。在制定监管政策时,要不断创新、升级,以跟上新生事物发展的步伐。在充分调研论证、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了解新生事物的利弊,在行政许可、商事登记等事项及相关制度上进行清理和调整,审慎出台新的准入和监管政策。最近,经过前期充分调研,在“鼓励创新、支持发展、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的思路下,交通部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于共享单车来说,这是一个积极信号。
然而,包容审慎并不意味着放手不管。对于新产业新业态,我们应该采取既具弹性又有规范的管理措施。在不同发展阶段,制定差异化动态化的监管政策,既给其充分发展的机会,又将其引导到良性发展的轨道上来,促使制度转化为推动新事物发展的动力。唯有如此,才能保证新事物的创新活力不减,保障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因其而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