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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6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综合新闻 涉“家”立法,先征求家庭代表意见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 放学后享高质托管 搬得出 稳得住 能发展 可致富 “村民需要什么,讲习所就讲什么” 李麦玲家庭:世谱约束下的幸福家庭 广西兴安妇联传唱童谣待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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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法律进家庭”工作指导大纲提出

涉“家”立法,先征求家庭代表意见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茹希佳 发自南京 6月5日,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从江苏省妇联获悉,为了发挥家庭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引导广大家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家庭成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创新制定发布《江苏省“法律进家庭”工作指导大纲》(以下简称《指导大纲》),旨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弘扬家庭美德相结合,自觉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指导大纲》指出,要根据不同家庭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服务。针对广大普通家庭,要重点学习宣传民法总则、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继承法、物权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家庭生活有关的常用法律知识,全面增强家庭成员法治观念,加深对社会生活中常见违法行为的认知,提高依法参与社会生活、处理家庭事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指导大纲》强调,积极探索节点式普法宣传的新途径、新手段,让广大家庭成员在个人成长发展的关键节点,或家庭构建的重要时机,学习相关法律,确保家庭成员特别是广大妇女及时知晓法律和运用法律。依托基层网格化管理模式,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通过发放家庭法治文化宣传产品,组织寓教于乐的法治宣传活动,动员更多的家庭学习法律知识,参与法治建设。结合平安家庭创建和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开展“学法中心户”“普法示范户”等学法示范家庭评选表彰,发挥典型家庭的学法示范带动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大纲》提出了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联动合力,跟进家庭相关立法和决策的制定、评估、检查,推动立法机关在制定涉及家庭、个人生存和发展的政策法规时,增加向家庭代表公开征求意见环节。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人社、民政、国土、农委、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合作,联合开展能够吸引家庭成员参与的体验式、互动式普法活动,让更多家庭参与到普法实践中,将普法对象与普法力量融为一体。

与此同时,江苏将探索建立项目化的普法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以项目化方式、招投标形式开展专业普法教育,推动社会专业普法力量参与普法教育工作。

《指导大纲》明确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将“法律进家庭”工作经费列入普法宣传教育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力争把“法律进家庭”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购买、市场化运作等方式获得普法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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