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武汉4月5日电(记者梁建强) 据湖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通报,4月5日起,湖北全面开通国内31省区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除港澳台地区外,外省居民补领、换领身份证,均可在湖北办理,不用再返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领。
湖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外省籍居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需要在湖北补领、换领的,当事人可凭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或居住证明)或旧的居民身份证(因丢失补领的不需提供),到湖北省内312个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无须再返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实现“异地受理、原籍审核签发、异地制作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