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莉娟在湖南代表团全体会上发言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 高丽
3月12日下午3时,湖南代表团全体会,讨论审议民法总则草案修改稿、“两高”工作报告等内容。有限时间内的发言机会成了稀缺资源,想发言,几乎要靠“抢”。
一个、两个、三个……第七个发言了,眼看着会议要结束,一直没轮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也只能来“抢”了:
“女代表发个言,男代表请别抢。”傅莉娟话一出,会场一阵笑声,和她同时发声的一位男代表,“绅士”地停了下来。
为什么非得这么说?“因为前面七个发言的确实都是男代表,没有一个女代表。”在接受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采访时,傅莉娟温婉地表示,她必须抓住这次机会说一说。
傅莉娟有条理地先对最高法和最高检提出了四个建议: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惩治司法腐败,确保司法权威;加大保障力度,确保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尊荣感;加大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力度,打造良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为了节省时间,留给其他代表发言的机会,傅莉娟没有大篇幅论述,所有建议点到为止。
“对于2月28日最高法就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作出的补充规定和补充通知,我要给最高法点个赞,这是最高法对我们代表议案建议最好的回应。”傅莉娟首先说。
她紧接着建议,最高法加大调研,在民法典分则的婚姻家庭篇的编撰过程中,明确家事代理范围,划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建议最高检加大对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监督。
2014年全国两会,傅莉娟第一次提出修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建议,此后连续三年屡提。
“法治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有自身的规律和过程。”傅莉娟在接受采访时说,“最高法对‘第24条’通过研究出台补充规定是一种直面问题的勇于担当,它进一步明确了最高法打击虚假诉讼和非法债务的决心,对指导基层法院审慎地审理涉夫妻共同债务案件,杜绝机械执法有着重要意义,这是一个很大的完善和进步。”
现在的傅莉娟,对“民法典分则婚姻家庭篇的编撰”满怀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