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总体上来讲,绝大多数案件侦办、审理、判决是正确的,冤假错案是少数。但这少数冤假错案社会影响很不好,而且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搞刑讯逼供,信口供,不信证据。对这些案件,一定要做到有错必究,不能官官相护,不能欺软怕硬。”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令狐安日前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时说。
令狐安说,司法公开近年来进展成效明显,特别是最高法提出的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裁判标准公开、裁判理由公开,这四个公开对公正执法,特别是避免冤假错案的产生起到了重要作用。在避免冤假错案产生和纠正以前出现的冤假错案上,应该再多下一些功夫。
“两高介绍的冤假错案的纠正案例,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反过来也使人们深思为什么过去出现了这些冤假错案?”令狐安说,对冤假错案制造者要依法依纪公平公正追究责任和做出处理。应该承认造成冤假错案的原因很多,由于认识和实践有差距等原因造成的侦办审判失误可以谅解,但对搞刑讯逼供的不能谅解。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从做人的道德角度都不能谅解。
“建议进一步加强审查逮捕工作,积极推动审查模式的转型,推动建立‘非羁押诉讼制度’,严防超期羁押。”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明雯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