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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8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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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维权工作进入改革快车道

——专家谈《全国妇联改革方案》之维权

□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 王春霞

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是妇联组织的重要职能。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全国妇联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妇联维权工作提出了新目标,制定了新举措,如何更好地理解并贯彻落实,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建立和完善妇联源头参与机制

《方案》提出,拓宽妇女有序民主参与渠道,代表妇女积极参与人大、政府、政协各类协商,加强对妇女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推动在城乡社区“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妇女议事会,组织妇女开展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制定修订等议事协商活动。

在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研究员张永英看来,妇联组织通过代表妇女和组织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将为更好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带来两方面积极影响:一方面,妇联组织代表妇女参与人大、政府、政协各类协商,将妇女的利益和需求纳入国家法律法规、规划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为妇女享有各方面权益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有利于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妇联组织加强对妇女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妇女进行议事协商活动,提高妇女的法治意识、民主参与意识,有利于提升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源头维权做到更好地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要求妇联组织首先要推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妇联源头参与的机制。”张永英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建立妇联参与立法、执法、司法的制度化渠道,进一步加强当前各地普遍建立的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工作和影响力,推动在国家层面建立法律政策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

张永英认为,要增强源头参与的能力,注重对妇联系统工作人员的性别平等意识和法律政策性别分析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加强妇女权益重点难点问题的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提高法律政策建议的质量;要充分发挥妇女/性别研究智库的作用,整合相关专家资源,建立高水平的妇女/性别研究智库,引导和支持妇女/性别专家学者为妇联源头参与提供服务。

高效专业地维护妇女权益

“创新妇联维权工作,哪里的妇女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妇联组织就要主动作为,及时表明态度、发出声音、采取行动,切实做好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工作”是《方案》的一大亮点。

“妇联改革方案中关于创新维权工作的表述具有新意。”张永英告诉记者,妇联维权工作的全覆盖,不仅是地域的全覆盖,也包括人群的全覆盖;妇联要及时主动作为,在当前“互联网+”的时代,了解信息、采取行动的时效性非常重要;既要表明态度,又要切实行动,既向社会表明妇联组织维护妇女权益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又让妇女群众切身感受到妇联组织真正是妇女群众的温暖之家。

中华女子学院讲师、博士黄晶曾参加中华女子学院与北京市教委共建项目“妇女维权理论、实践与机制”。她认为,当妇女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妇联能够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妇女的基本情况,解决她们的实际问题,避免矛盾激化。妇联还可以将矛盾突出的问题向有关党政部门反映,推进立法,从源头上维权。从另一方面看,深入基层,可以使妇联及时发现问题,将维权工作推到事前或事中,避免事后维权的被动。

张永英告诉记者,一方面要创新维权工作机制,包括维权部门和人员的设置、维权工作手段和方式方法,尤其是在当前的网络时代,如何利用新媒体快速收集信息、分析研判、及时发声并保证发声的效果,各地妇联组织都要不断探索创新。

张永英认为,另一方面创新维权工作也对妇联干部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妇联干部既要能够及时发声、主动作为,又要能够发好声、作好为,这就要求妇联干部不仅要拥有维权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还需要掌握互联网时代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信息发布的技术与媒体策略,真正做到无论哪里的妇女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都能够及时表明态度、发出声音、采取行动,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第三方评估为改进妇联工作提供依据

《方案》提出,探索委托第三方开展妇联工作评估,使妇女群众真实感受到妇联改革的成效,有更多的获得感。

“委托第三方对妇联工作进行评估,是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妇女群众对妇联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和受益率而采取的改革举措,第三方评估结果为改进妇联工作提供依据。”黄晶说。

第三方评估将产生哪些影响?黄晶认为,第三方评估作为一种有效的外部制衡机制,可以弥补妇联自我评估的缺陷,避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双重身份带来的倾向性弊端。引进社会力量作为第三方评估,可以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更加客观地评价妇联工作成效。同时,妇女群众作为第三方直接参与评估妇联工作,可以直接了解并感受妇联工作,提高妇联工作的知晓度和理解度。

如何使第三方评估真正发挥作用?黄晶建议,可以吸纳更多社会化专业力量作为第三方来评估,提高公信力。扩大评估的范围,事前决策、事中执行、事后评价均可引入第三方评估,使妇联各项工作均纳入评估体系,保障工作的参与率与受益率等。第三方评估主体的选择要科学、谨慎。我国目前专业的评估机构不多,建议尽可能选择有资质、有较强研究力量和实践经验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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