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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3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女报视点 “地下试管婴儿市场”要管也要疏 期待更多的郎平 “生理假”“痛经假” 如何休更可行? 限购证明误伤的不仅是未婚者 女孩扶老“想当网红”又何妨 体测要签“生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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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证明误伤的不仅是未婚者

□ 马涤明

近日,济南市出台楼市限购政策,要求购房者购房前需凭借婚姻证明开具限购证明,但由于未婚单身居民因无法证明自身的婚姻状况,导致无法开具限购证明,进而买不了房,引发争议。(10月11日《京华时报》)

值得讨论的是,证明婚姻状况的不容易,本不该成为一个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民政部门已不再出具“单身证明”。民政部门拒绝出证,确是有法可依,然而,清理“证明”政策的初衷是针对各种不必要,而又给群众和相关部门徒增麻烦的陈旧性手续程序;必要的证明也不给开具,这不是清理“证明”政策所要达到的目的。如果民政部门明知,限购政策出台后,“单身证明”对未婚人士确有必要,但就是不给办,执行政策上是否太过僵化、工作上是否太官僚了点?

而如果住建、房管等部门与民政部门能够及时沟通,部门间通过网络信息传递确认购房者婚姻状况,也不是什么难事。问题是,一些政府公共服务部门秉持的原则往往是“照本宣科”,“按章办事”,而不愿主动“向前一步”去把服务做得更好,让群众更方便。

政务网络、电子办公系统运行多年之后,很多地方和部门还是对充分利用网络不感兴趣,仍死抱着历史延续下来的纸质资料、证明手续审核,让群众在各部门间跑来跑去,这个现象有点“不可理喻”。

报道说,济南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济南此次限购政策对单身居民暂时没有政策,目前这些单身居民无法开限购证明,只能再等等后续政策。对于这些部门何时能够系统联网,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而在笔者看来,如果部门间联网属于没影的事,或是地方政府层面压根就没考虑过,而是习惯了“按部就班”,这个问题当然是谁都“不清楚”了。而相关部门对“暂时没有政策”这个问题的理解也让人困惑:没有政策,就等于“法无禁止”,于公民而言,不禁止即为许可。由此可见,当地相关部门在依法行政观念的提升方面,还有些功课需要做足。

房产限购政策,本不针对未婚人士,而限购政策上的误伤,其实也是很容易解决的简单问题。简单问题被搞得如此复杂,民政不给出证明,其他部门不见证明便不予许可;而改进公共服务,实现信息共享的问题似乎压根就没在考虑之中……如此看来,更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并不是未婚人士如何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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