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 周丽婷
□ 王信 冀喆
2015年9月,河北省衡水市唐林村成立了全市首个村级妇联。运行一年,村级妇联组织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它的成立对农村治理、基层发展稳定产生怎样的积极作用?带着一系列问题,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走进该村进行了深入调研。
顺势而为的必然选择
衡水市唐林村地处枣强县唐林乡,现有305户,1300人,其中妇女519人,耕地3380亩。
唐林村成立全市首个村级妇联组织,四个方面的因素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一是有“三农”发展形势的需要。唐林村作为典型的农业村,男劳动力大多选择外出打工,村里只有老人、妇女和孩子,面对传统种植业效益低的情况,村党支部组织妇女到山东、浙江参观考察后,决定发展香瓜、葡萄为主的果蔬大棚种植来增收致富,全村从业人员80%是妇女,现已建设大棚300余座,面积800多亩,年平均亩收入13000多元,是种植普通农作物的8倍,成为了大棚果蔬种植专业村。
在以农村妇女为主体开展生产经营过程中,如何凝聚她们的力量,发挥好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作用,成为一道必答的课题。
二是有群众认可和信赖的基层党组织。2010年9月,枣强县三联照明公司董事长武桂新怀着一颗回报乡亲父老的真挚之心,回村参加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并当选村党支部书记。在她的带领下,成立了由5名女党员组成的“唐林村巾帼党支部”,垫资百万余元,为全村增加3台变压器、137套路灯、安装防渗管道万余米和整修自来水设施等,新一届村委班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让乡亲们过上了富裕的日子。
基层组织特别是巾帼党支部,成为群众的主心骨和领路人,为建立村级妇联夯实了组织领导基础。
三是有良好的群众工作氛围。唐林村地处唐林乡驻地,自始以来便有优良的群众工作基础,在全省、全市推广的“夜谈会”制度就诞生在唐林村。镇村干部利用晚上时间与村民坐在一起,面对面对村里的大事小情,谈想法、出主意、提建议,矛盾与问题排查快、发现快、解决快,干群、党群关系较为融洽。
四是有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县委、政府在基础设施、农业补贴政策等向唐林村倾斜,在人财物方面给予保障。省、市、县妇联等各级领导多次来唐林村,就筹建村级妇联、完善组织架构、创新体制机制等提出建议,加强业务指导,增强了成立村级妇联的信心和决心。
不容小觑的作用发挥
唐林村妇联执委由7人组成,设有村妇联办公室、妇女活动室、农家书屋及儿童之家等科室,制定了职责、维权、学习等制度,创建省级“示范妇女之家”,并积极发挥“家”的作用。村级妇联成立后,在推进当地改革发展稳定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唐林村先后被命名为 “全国妇女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省级文明村”。
村妇联组织在5家合作社分别组建了妇代会,帮助合作社解决劳动力、信息、技术等问题,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在1家企业里组建1个妇委会,立足服务,从妇女的切身利益出发,积极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在1家个体户里组建1个妇委会,通过对妇女代表的培训,更新了发展理念,促进了经营发展。
组建“妇女维权室”,了解群众之间的矛盾和需求,及时化解,实现了唐林村零上访、零矛盾;争取各级支持,为村“儿童之家”赠送3万余元的书籍,为孤寡老人和孤儿争取中国妇基会“三孤”救助资金11000元等。真心实意为妇女群众办好事、解难事,成为贴心的“娘家”。
该村级妇联还建立了以武桂新为校长的乡村女校,聘请省、市、县农业技术人员和专家不定期地为全村妇女搞农业科技培训。成立了由59户组成的巾帼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在此基础上,村妇联组织多方洽谈,招来了外地农业开发商,采取了土地流转措施发展大面积、高标准的果蔬大棚种植,村人均纯收入从2009年的2790元,增加到2015年的12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