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消息 30日,央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称,银行对本银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应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实现免费。
为有效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通知称将全面推进个人账户分类管理。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以法人为单位,下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为个人开立支付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账户。
同样基于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目的,通知称将增加转账方式,调整转账时间。
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提供转账服务时向存款人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选择,存款人在选择后才能办理业务。单位、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转账单日累计金额分别超过100万元、30万元的,银行应当进行大额交易提醒,单位、个人确认后方可转账。
此外,支付机构在为单位和个人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约定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超出限额和笔数的,不得再办理转账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