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数字报纸

2016年8月30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新女学周刊 知道 性别平等空间观与亚洲国际化都市空间的交叉建构 安妮·吕利耶:捕捉新的“时间切片” 《妇女不提要求?——西方谈判学中的社会性别议题》 陪你去看中国女性艺术的星河图景

按日期检索

12 2013
上个月
下个月

中国妇女报

电子报刊阅读器
我给版面打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本版得分:5.0参与评分人数:2

新闻排行榜
版权声明
《中国妇女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妇女报网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妇女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妇女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妇女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正在加载广告……
放大 缩小 默认

《妇女不提要求?——西方谈判学中的社会性别议题》

作者:李英桃

妇女、女性特质一直是谈判学著作的分析对象,但对谈判实践进行的社会性别分析到20世纪90年代后才随着女性主义学术的成长而逐步发展起来。在主流谈判学者尽量避免性别歧视内容的同时,女性主义学术也逐渐进入谈判学的主流,影响了谈判学的发展方向。本文作者认为,在众多有关社会性别与谈判的研究成果中,针对第二代性别歧视实践的讨论具有代表意义;“影子谈判”“女人不提要求”等观点得到广泛认可;妇女在谈判中面临的“两难处境”逐步被认识到;关于妇女在谈判桌上的“性力量”问题的研究受到关注;学会谈判对妇女平衡好工作与家庭负担至关重要。总之,既有的研究成果充分表明,社会性别因素是与谈判相互影响的,需给予足够重视。

来源:《妇女研究论丛》 2016年4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 手机触屏版
主办单位:中国妇女报社 版权所有:中国妇女报网 2014 COPYRIGHT
备案号:京icp备05037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