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消息 季羡林之子季承诉北京大学一案8月16日上午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宣判,驳回原告季承的全部诉讼请求,诉讼费54万元由季承承担。季承表示将上诉到底。北大新闻发言人称,季老捐赠给北大的藏书等物品,是属于国家和民族的,是属于全社会的,北大作为国立大学,代表国家和社会来保管、利用这些文化与学术的财富,北大没有任何私利。
据人民网消息,国学大师季羡林先生曾于2001年7月与北京大学签订的捐赠协议书中约定:将属于季羡林个人所藏的书籍、著作、手稿、照片、古今字画以及其他物品捐赠给北京大学。
季承认为,季羡林已于2008年的书嘱中表明全权委托季承处理撤销捐赠协议的事宜,据此,主张北京大学返还以上珍贵文物共649件。
一审法院认为,季羡林先生与北大的《捐赠协议》有效,且属于公益捐赠。即使季羡林本人也不能撤销,所以驳回季承所有诉讼请求。对于判决,季承表示将上诉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