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记者从北京市妇儿工委获悉,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明确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推进两纲实施,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不少指标超过两纲目标。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程度不断提高。过去五年,北京市不断拓宽选人渠道,创新用人机制,积极推进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截至2015年年底,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领导班子中均配备了1名以上女干部;16个区党政班子全部配备了女干部;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到98.4%;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98.6%。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33.3%和31%,均达到规划目标要求。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北京团女代表、市党代会女代表的比例均超过39%,居全国之首。
女干部结构比例相对稳定。2015年底,全市局级干部中女性占18.7%,处级干部中女性占23.1%。2011年以来,选派多名年轻女干部进行跨条块、跨领域交流任职,让女干部在处理各种矛盾、应对复杂局面中增强本领。女性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机会大大增加。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1.8%。
女性就业形势持续向好。将城市化建设地区4.6万名农村妇女劳动力纳入失业登记范围,城镇登记失业妇女再就业率超过70%,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40%以上。
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提高至74.7%。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至11.4年,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初中就近入学比例分别达到93.36%和90.55%。
妇幼健康核心指标持续改善。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十万分之十以下,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婴幼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和4‰以下,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北京市坚持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加快推动两纲实施。着力强化政府在推动两纲实施当中的主导作用,构建高效有力的组织体系,为两纲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和主管市长每年听取一至两次落实两纲情况的汇报。各级人大、政协通过立法、执法检查,监督指导两纲实施。公检法系统坚决守住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底线,妇女维权合议庭建设实现了全市法院系统全覆盖,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围绕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两纲和规划实施效能。立足从源头保障妇女享有平等权益,率先成立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开展与妇女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性别平等评估,形成“政府主责、成员单位领衔、专家参与、妇儿工委办公室协调”的评估工作格局。发挥首都人才优势,编制具有北京特色的《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操作指南》,为相关部门评估出台的法规政策提供了依据和参考。
“十二五”时期,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列入立法后评估项目,通过第三方机构对立法质量、实施效果以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评估,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并及时进行反馈,开创了对现行有关妇女的地方性法规进行立法后评估的先河,有力促进了政府部门主体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