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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王冠:寓情于法,彰显人文关怀

王冠(右二)与同事一起进行未成年人案件社会调查。

□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 刘旭

□ 罗敏

王冠是一名“80后”女检察官,现任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副主任。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王冠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优先、平等、双向、全面”的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理念,努力将未检工作的程序特点与未成年人特殊权益保护相结合,致力于探索涉罪未成年人司法化保护之新路。

2014年5月,一个来自外省的未成年人周某,因在姐夫的提议下一起偷了一辆摩托车而案发。公安机关报请逮捕后,未检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社会危害性小,没有逮捕必要。然而,公安机关提出了异议,认为周某不是本地人,在鹰潭没有固定住所,没有收入来源,没有监护人。

为了实现对外地未成年人与本地未成年人的平等保护,王冠提出了“社会观护”的想法,即成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专门为“三无”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落实社会帮教、早日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此后,王冠与鹰潭市某爱心企业取得联系,得到了对方的大力支持。在此基础上,该市月湖区检察院与该企业会签了《关于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观护的工作协议》,专门将该企业命名为“起航”观护基地。将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的“三无”涉罪未成年人作为观护对象。由企业负责人作为合适保证人,由观护基地为观护对象提供食宿和工作,确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带教老师对观护对象进行一对一管束、教育,并定期向检察机关出具观护报告,作为检察机关最终作出处理决定的参考。

周某成为“起航”观护基地的首个观护对象。在观护基地期间,正值他的18周岁生日,王冠和检察官们订了生日蛋糕与周某共同庆祝生日。周某请检察官陪同他一起到流动献血车给自己送了一份具有特殊意义的成人礼——人生的第一次献血。他对王冠说,以这种方式让自己脱胎换骨,告别过去。

王冠认为,检察机关应当适应当下在新环境下成长的年轻人的特点,不断创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帮扶的方式。为此,王冠与其他干警一道通过多次讨论、设计、调整,创建了涉罪未成年人专属的网络帮教QQ空间——“护苗网络管理社区”。“护苗网络管理社区”主要吸收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的涉罪未成年人为社区成员,坚持对作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人定期进行回访,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行为习惯、工作、学习状态,帮助答疑解惑,提醒避免实施新的犯罪,扎实开展跟踪帮教工作。

王冠一直主张,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惩罚不是目的,起诉或不起诉也不是终点。如何让未成年人真正懂得法律的意义,杜绝其再犯罪的可能,积极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心理恢复、回归社会,是检察机关更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领导和同事对王冠有着这样一致的评价——她一直将依法言法、维护司法公正贯穿于办案的始终,能够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力求尽最大的努力,在办案中体现理性和良知,在办案中探求客观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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