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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9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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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屋或免交婚姻证明

中国妇女报记者宋利彩 发自北京 28日,民政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民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合作开展婚姻登记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进行解读,明确了买卖房屋所需婚姻登记信息共享的原则和流程等。

据介绍,税务部门对于婚姻登记信息的需求,主要用于辅助判断当事人在购买或出售家庭住房时,是不是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条件。从保护当事人信息安全考虑,《通知》对与税务部门共享婚姻登记信息内容做了列举性规定,除列举内容外,其他信息项不纳入共享范围。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刘涛表示,《通知》的印发将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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