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记者高峰 发自南宁 近日,广西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民政厅、教育厅、卫计委、新闻出版广电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残联会签《关于联动推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工作的通知》文件(以下简称《通知》),以此协同联动成员单位立足部门职责,合力调处家庭矛盾,化解家庭纠纷,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保障家庭成员合法权益。
《通知》决定成立广西反家暴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克,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自治区妇联主席王革冰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落实有关反家暴联动机制的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单位反家暴日常工作及各成员单位间的联络与协调。
《通知》对联动机制下12部门的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细化。当中包括:高院制定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申请工作制度,联动相关部门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检察院对涉及家庭暴力案件进行监督。公安机关将家庭暴力行为纳入110接处警范围进行处置。司法厅指导各级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家庭暴力纠纷,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民政厅设立反家暴临时庇护场所,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临时庇护,提供临时食宿和心理帮助等必要服务。教育厅将反家庭暴力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幼儿园)总体教学计划。高院、检察院、公安厅、民政厅、教育厅、卫计委、妇联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总工会、团区委、妇联、残联协助相关部门建立受害者心理辅导机制等。
根据《通知》要求,反家暴联动机制相应建立联席会议及报告制度,研究解决协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及时共享调处家庭暴力案件结果,加强反家暴工作联系与交流;建立办案联动制度,形成针对家庭暴力案件的调处、打击、公诉、审判和关爱五重保护格局;建立案件督办制度;建立法制宣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