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砾
2011年,黑龙江省成为“推动中国妇女参政”项目全国三个试点省之一。
黑龙江省政府非常重视该项目,五年来,在省人大、省政协及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各相关部门的全力配合与支持下,突出制度保障、突出精准发力、突出监测落实,采取顶层设计、数据监测、重点督导、宣传培训等有效举措,合力推动妇女参政指标落实。
在项目周期内,黑龙江省女性参政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得到优化,女性参政各项比例有所提升,实现了以政府为主导,妇女团体、研究机构和媒体积极参与的三方机制架构,女性参选参政日益走上制度化轨道。
突出制度保障 引领源头参与
作为试点省份,黑龙江省项目办坚持将社会性别平等纳入决策主流,积极倡导配额制,在地方性政策法规上明确妇女参政的刚性指标,做到推进落实有抓手、有依据、有标准。
省级层面政策出台强化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主要体现为“三个注重”:
一是注重刚性指标设定。2014年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政策目标在2011年基础上提出可量化刚性指标,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注重部门协调一致。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妇联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各负其责、协调一致,使省级政策制定更切合村“两委”换届实际。三是注重强化措施保障。省级文件中强化推进落实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策保障,加强教育培训。
县级层面实施方案注重接地气、强底气、聚人气,强化针对性。通过与地方党委政府就妇女参政相关议题开展政策对话,各级党政领导对性别平等主流化认识不断加深。
项目试点牡丹江市宁安市及绥化市绥棱县在落实省级文件要求的同时制定了符合当地实际、有利于妇女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妇女当选村“两委”成员和女村官正职的有针对性的政策和保障措施。宁安市委市政府建立了《推动妇女参选参政人大女代表配额制度》《村“两委”女委员定位选举制度》《妇女参政政策对话交流制度》三项相关制度,建立女后备干部人才库,为当地农村妇女干部搭建成长平台,为推动妇女参选参政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和优良的政策环境。
突出精准发力 建立合作机制
项目实施以来,黑龙江省项目办秉持传播社会性别平等理念,坚持以强化政府部门主体责任和提高妇女参政能力为工作重点,持续推动多部门合作机制的建立。5年来共召开妇女参政动态监测发布会2次,新规划参政指标推进会1次,开展理论研究7项,编写发布黑龙江省社会性别统计资料1部。
一是各相关部门落实配额制切实有力。项目周期内,政府部门通过召开妇女参政监测发布会以及新规划参政指标推进会,科学研判黑龙江省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发展趋势,并形成专题报告提交省委,推动建立促进妇女参选参政长效机制。同时,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进行责任分解,2014年,在省政府妇儿工委四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省政府妇儿工委与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职能部门签订了包括妇女参政指标在内的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责任承诺书,将“村委会成员女性比例达到25%以上”“女村委会主任比例达到5%以上”两项指标作为村级换届的刚性指标写入承诺书。
二是研究机构以实证研究助力妇女参政,扩大项目产出。项目实施以来,省妇女研究所在基线调查、动态监测、参与式培训、专项课题研究及项目评估等环节提供高水准的专业研究和翔实可靠的数据监测。五年里开展理论研究7项,形成《“推动中国妇女参政”项目黑龙江省基线调查报告》《她/他们为什么赞成或反对同龄退休?——对选择退休年龄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等7项研究报告,编写发布《黑龙江社会中的女性与男性——社会性别统计资料》1部。目前,《黑龙江女村官——从掌饭勺到掌帅印》和《推动黑龙江女性参政监测指南》正在撰写和论证之中,即将在明年出版印刷。
三是媒体的社会性别敏感度和对妇女参政的关注度、影响力不断提升。五年来,黑龙江省项目办通过邀请媒体参加妇女参政培训倡导活动,引导大众传媒发现和反思社会性别刻板描述和歧视女性的报道,培训效果突出。受训记者反馈,培训对于新闻从业人员在报道中关于性别平等问题的角度把握和深入挖掘的能力提高十分受益。
突出监测落实 构建社会支持体系
五年来的项目运行带来了全省妇女参政比例的可喜进展,项目的受益群体不断扩大,项目的影响范围不断拓展延伸。
一是项目县及全省妇女参政各项比例取得可喜进展。妇女在人大和村委会的参与和影响不断加强。截至2014年,黑龙江省人大女代表比例为23.69%,比项目实施前提高4.13个百分点,省人大女常委比例达到历史最高点19.35%,比项目实施前提高3.73个百分点;省政协女委员和政协女常委比例分别为23.22%和17.91%,比项目实施前提高3.03和0.67个百分点。
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农村妇女各项参政比例相应提高。目前黑龙江省100%的行政村村委会有女性成员,100%的行政村中妇代会主任进入村委会;妇女村民代表占村民代表总数的44.7%,比上届提高9.5个百分点,增长幅度显著;村党组织中妇女委员比例为12.9%,比上届提高3.7个百分点;村委会妇女委员比例为25.4%,比上届提高4.1个百分点;产生村“两委”女性正职486人,比上届提高1.3个百分点。
两个项目试点县在本次换届选举中妇女参政比例也创历史新高。
二是构建有利于妇女参政的社会支持体系。社会支持是促进妇女参政的重要要素。5年来,省项目办坚持为妇女提供与其需求相匹配的各类信息、培训和服务,切实增强妇女对各类资源获得的可及性,以改变妇女政治参与能力不足、机会匮乏的不利状况。黑龙江省妇联力争以经济赋权促进妇女政治赋权,投入精力、人力、财力开展“村妇代会主任致富工程”,致力于将村妇代会主任培养为科技示范带头人、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和市场营销经纪人,并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重点向具有妇女优势的特色产业、各类巾帼合作社、示范基地、产业化龙头项目倾斜,仅2014年全省农村新增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12.8亿元,扶持农村妇女2.2万人,有1250个农村妇女领办的巾帼专业合作社受益。同时,通过在项目试点地区开展农村妇女参政能力参与式培训,组织促进农村妇女进村“两委”、当村官的好经验、好做法交流培训会等形式,为妇女营造和搭建互相学习、拓展社会网络的友好的社会支持环境,使妇女在生活中真正获得尊重的支持、信息的支持和工具性的支持,真正为妇女参政储备可持续发展的力量。
三是总结项目经验、开发具有本土特色的妇女参政监测指南加以推广。推动女性参政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能一劳永逸。黑龙江省妇联将以严谨、审慎的态度总结五年来“推动中国妇女参政”项目在黑龙江省的执行经验,以基于结果的管理原则对项目设计和运行方法的不足形成清晰认识并加以改进,在未来工作中,将持续关注和监测“推动中国妇女参政”项目县的变化和发展趋势,防止项目结束后地方政府关注转移、女性参政后续乏力;同时,对两个项目县(市)项目执行过程中具有启发性的经验做法进行深入探讨和科学论证,并加以改善和推广,以助推黑龙江省女性参政可持续性发展。
同时,为切实履行“推动中国妇女参政”项目提出的三大目标之一——“提升政府、妇女团体和民间社会监测中国女性参政和享受政治权利的能力”,黑龙江省妇联将于2016年度开发以《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依据,以联合国妇女署特聘专家开发的《推动女性参政:监测指南》为参照的《推动黑龙江女性参政监测指南》,并于全省范围内推广和应用。指南将通过分享国际、国内、省内最佳实践和项目成果,针对妇女参政的重点监测领域、监测指标进行科学严谨论证,打造具有黑龙江本土特色的、更加具有时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女性参政监测指南,为黑龙江省各级妇联组织和其他行动方监测妇女参政提供理论支持,为科学评价各级政府推动当地妇女参政工作水平提供重要参考。 (作者系黑龙江省妇联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