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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法治·权益 观察 不要将促进性别平等简单变为保障妇女权益 对战争和冲突中的性暴力坚决说“不” 婚姻调解覆盖每个乡镇 五部门发文加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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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关岭:

婚姻调解覆盖每个乡镇

□ 中国妇女报记者 周玉林

“自从生了女儿后,他就开始对我不满,先是言语刺激,逐渐演变成施暴。”近日,贵州省关岭县居民小吴告诉中国妇女报记者,婚后丈夫对她的家暴持续不断,怀上第二个孩子后还在打她。

万般无奈,小吴找到了县妇联,要求调解,解除婚姻关系。

“她来时,关岭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岭县婚调会)刚成立不久,她是我们的第一个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对象。”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妇联主席潘应琼对中国妇女报记者说,接访后县妇联高度重视,随即联系了顶云街道办事处妇联主席、顶云司法所所长。

“小吴和她丈夫是按农村风俗结的婚,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同居期间生了个女孩,因为婆婆不满意,丈夫就经常对小吴施暴。”潘应琼解释说,在县妇联的帮助下,小吴向关岭县婚调会递交了“解除双方同居关系并解决孩子探视权等问题”的申请。

随后,关岭县婚调会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双方父母商谈此事,从法律、社会道德、夫妻感情、家庭责任等多方面与双方进行交流沟通。

“通过向当事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复做男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依法维护了女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参与当日调解的关岭县妇联副主席龚泽对中国妇女报记者说。

“调解婚姻家庭矛盾,历来都是妇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婚姻家庭纠纷既琐碎又敏感,还很复杂。”但关岭县妇联没有因此退缩,反而积极引进其他县区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解决婚姻家庭纠纷的方式方法,并联合县有关部门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牵头推动成立了关岭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了一支由律师、妇女工作者、婚姻家庭工作者、基层法律工作者、教育和卫生工作者等34人组成的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

成立后的关岭县婚调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并要求各乡镇成立相应的“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站”,由乡镇妇联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同组建,负责本乡镇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调解不了的再上报到关岭县婚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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