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活动,调动家庭学法用法积极性,增强广大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实际能力
□ 中国妇女报记者 茹希佳
临近中午,中国妇女报记者走进江苏省溧阳市刚刚评选出的“法治家庭”标兵户杨利花的家,站在门口,就看到客厅电视里正播放着《今日说法》栏目,“每天中午,我都是边做饭边听里面的内容,听到紧张处,忍不住从厨房跑到电视机前看一下。”杨利花笑着说,“我和我的家人都已经形成了看这个栏目的习惯,学法、懂法、讲法、守法为我们全家营造了平安幸福的生活环境。”
说到评上“法治家庭”,杨利花打开了话匣子,显得颇为自豪:“我平时的工作就是在社区里帮助邻里调解矛盾纠纷,我的丈夫是私营企业的老板,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才能生存长久,就连我儿子班里同学家长不守法的‘闲事’我也干预。”
“法治家庭”帮要抚养费
一年前,杨利花的儿子悦悦发现班里一个同学常常闷闷不乐,他有心向同学打听了缘由,得知这位同学的父母离异了,他的父亲不仅从来不看望他就连生活费都不给,悦悦安慰了同学并把他的遭遇告诉了妈妈杨利花,杨利花听后,发现这是一个向儿子普及法律知识的好机会,“我就翻出家里的法律书籍,对照条文跟他解释,并让他懂得父母离异了,但父母应尽的责任并不随之消失,若父母没有尽到义务,孩子有权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知道了这些法律知识后,悦悦把自己的所学告诉了同学,并鼓励他和他的妈妈拿起法律武器,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抚养费的问题,“经过近1年的诉讼,法院判决悦悦同学的父亲每月按时给付抚养费。”杨利花告诉中国妇女报记者。
溧阳市妇联主席张雅萍介绍,自今年4月,溧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推出“与法同行,百村万户共创法治家庭”活动以来,全市家庭的学法用法积极性都被调动起来,“在溧阳,像杨利花这样的‘法治家庭’还有100户,在各个重要的节庆节点,市妇联和相关部门合作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预防家庭暴力绝招等法律法规以及常识的宣传,全市广大家庭学法用法意识显著提升。”
“学法用法示范户”,带头学法、自觉守法、模范用法、积极普法
“与法同行,百村万户共创法治家庭”主题活动的关键一环是在全市广泛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的评选活动,旨在以满足广大家庭的法律需求为重点,以帮助家庭成员提升法律素养、畅通诉求渠道为落脚点,以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在家庭中的独特作用为切入点,带领全市广大家庭积极投身依法治市的进程,为和谐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记者查阅评选条件时发现,“学法用法示范户”的评选要求非常具体,要求参评家庭首先要带头学法。家庭成员中有一名学法明白人,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家庭成员有自己的一套学法方式;家庭中开设一个固定的学法活动场所。
其次,自觉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治安,发现赌博、打架斗殴、吸毒、卖淫嫖娼行为的及时制止,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依法办事,严于律己,自觉用村规民约规范自己的行为,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遵守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男女平等,自觉做到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家庭成员中无刑事犯罪行为。
再次,模范用法。依法经营,依法致富,善于运用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帮助村民运用法律法规解决身边遇到的婚姻家庭、劳动保障、房屋出租等法律问题,善于引导身边的弱势群体运用法律援助等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邻里融洽,关心他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等。
最后,积极普法。主动参加并积极配合各级组织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结合自身优势开展个性化普法活动,吸引周边村(居)民参与;充分运用自己所了解和掌握的法律知识,适时开展法律宣传,及时调解和化解矛盾纠纷,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扶贫济困,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各类法治文化活动和公益活动。
张雅萍告诉记者:“评选推荐范围为全市家庭,最终评选表彰100户‘学法用法示范户’,10户‘学法用法标兵户’。”
万户家庭参与活动
据记者了解,为了激发百村万户共创“法治家庭”的热情,溧阳市妇联还开展了“法律六进”送法活动,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单位”,举办了“家庭零暴力幸福千万家”“女法官联系女企业家活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未成年微动漫学法懂法及安全自互、防赌戒网”“农村妇女土地确权登记”等各类法律知识讲座19场。
与此同时,溧阳市妇联营造立体式学法氛围,依托溧阳政府网、溧阳信息港、溧阳女性网三家网站开展法律知识有奖竞答,围绕宪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主要内容设置题目,开展学法用法大讨论,数千市民线上线下互动学法律,掀起了全民学法、用法的新高潮。
据不完全统计,溧阳市有近万户家庭参与了此次系列活动,让学法覆盖到最基层、覆盖到家庭,形成了守法家庭光荣、违法家庭可耻的浓厚氛围,增强了广大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实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