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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中院开庭审理“第一案”

区县政府当被告行政案件增幅明显

赵岩 本报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10日正式开庭审理“第一案”。北京四中院院长吴在存担任审判长,对一起诉密云县政府安监行政批准案进行审理,密云县副县长郭鹏出庭应诉。

据了解,北京四中院成立当天就开始受理案件。截至1月30日,履职首月共受理各类案件182件,其中,行政案件98件,占53.8%;民事案件60件,占33.0%;执行案件14件,占7.7%;刑事案件10件,占5.5%。

据介绍,北京四中院一个月来案件受理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行政案件成为收案的主体,占到了全部案件的一半以上,凸显出四中院“以行政案件为主”的收案特征;二是以区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增幅明显。2014年,全市法院共审理以区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一审案件216件,四中院成立后,该类型案件由四中院集中管辖,一个月时间内立案近百件,是2014年全年受理此类案件数的45.4%;三是重大民商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受案量均超过预期,涉外案件等一些特殊案件也已进入审判程序,案件重大、复杂的特点比较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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