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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3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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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限牌令”的“安全锁”变成“马后炮”

□ 作者 冯国栋 陈诺

备受关注的深圳“限牌令”程序合法性审查日前已完成。广东省法制办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确认深圳市限牌通告符合相关规定。

要看到,一些群众对深圳“限牌令”有异议,不仅是因为对限牌的合法性、科学性、有效性存在疑问,更大程度上是质疑这种“半夜鸡叫”式的决策程序。广东省法制办启动合法性审查,本身能回应一部分公众对政府决策的疑问,在一定程度上挽回决策中缺失的民主程序。

这次合法性审查给地方政府决策敲了一记警钟,决不能让合法性审查等重大决策前必要的“安全锁”沦为“马后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这就是为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确保公众民主参与决策,防止领导“拍脑袋”让决策走偏,预防因决策失误引发社会问题,从而保障公众的根本利益。

深圳“限牌令”的仓促出台并非个案。决策前的未雨绸缪,远胜过决策后的亡羊补牢。地方政府应在法治框架下做出决策,绝不能让一纸红头文件超越法治天马行空。尤其是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期,政府决策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也事关改革深化大局,要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事前的合法性审查力度,真正为群众利益加上一把放心的“安全锁”。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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