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虽然有着丰厚的收入,但长期只顾自己花销,尽管我已经14岁,他一直没有承担过抚养费用。近日,我曾要求父亲分担抚养费用,却遭到拒绝,理由是他和母亲没有离婚,彼此的收入都是共同财产,母亲抚养也就是他抚养。
请问:父亲的理由成立吗?
读者 萍萍
萍萍读者:
你父亲的理由不能成立。
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离婚并非子女主张抚养费的前置条件,对于未离婚的父母,子女同样可以主张抚养费。同时,由于未成年子女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决定了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母(父)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向父(母)主张支付抚养费;当父母都不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时,法院可以指定实际照顾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人代理诉讼,向未成年人父母主张支付抚养费。
如果你父亲固执己见,你可以让母亲作为你的法定代理人,以你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父亲承担抚养费用,且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颜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