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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3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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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网络保护”媒体研讨会在福州召开

■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吴军华

■ 李菁雯

日前,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29日。

修订草案特别提出专门增设“网络保护”一章,成为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一大亮点。近日,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妇女报社、福建省妇联联合主办的“儿童网络保护”媒体研讨会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20多家中央及当地主流媒体到会参与。

会议由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雪梅主讲,就目前国内外“儿童网络保护”的相关话题,如儿童网络行为的风险、儿童互联网使用情况与法律政策现状、在儿童网络保护中媒体的责任与媒介素养等问题,与到会媒体进行了深度探讨和互动交流。

张雪梅现场展示了一组数据:根据团中央权益部联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达到1.69亿,15.6%的未成年人表示曾遭遇网络暴力,30.3%表示曾遭遇违法网络不良信息;30.9%表示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同时,2018年《新时代女童及家庭网络素养调研报告》也显示:女童遇到网络诈骗信息、网络暴力辱骂、陌生人约见面的占比分别为35.9%、24.1%、11.5%;当需要帮助时,女童更倾向于告诉同龄人,向父母、老师及祖辈群体反映的比例不到10%。数据充分表明,我国儿童网络行为目前正面临着诸多风险。

张雪梅分析指出,儿童网络风险的源头可以归为:攻击和暴力、性侵和商业剥削。因此,儿童面临的具体网络风险包括网络欺凌与恶意攻击、网络诈骗、网络儿童性侵、网络儿童性剥削等网络违法侵害;暴力恐怖信息、色情淫秽信息、价值观扭曲信息、网络虚假信息等不良信息影响;个人信息泄露、网络隐私侵害、网络沉迷和诱发违法犯罪等。

“应对多种多样的网络风险,需要方式多样化,既要关注儿童行为,也要关注技术解决方案。保护儿童网络安全的措施应该是全面的、协调的,并且吸纳父母、教师、政府、企业和儿童自身等能够在儿童安全保护中有所作为的一系列相关方。”针对国内外儿童网络保护法律政策状况,特别是我国儿童网络保护最新立法动态,张雪梅提出了完善儿童网络保护的建议。

研讨会上,张雪梅特别强调,儿童网络保护呼吁媒体责任与媒介素养。她说,媒体在遵循一般的伦理准则以及具备基本的儿童权利意识之外,在宣传报道中要及时纠正错误的观念和对儿童保护不利的现象,例如存在的不平等、歧视、污名化、标签化等问题,来引导正确舆论导向,改变对儿童权利不利的社会规范和价值观,营造安全的网络环境与舆论氛围。

与会记者就媒体社会责任、儿童网络保护等内容展开讨论并表示,新闻媒体不仅可以在促进儿童网络保护的舆论宣传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还可以在影响学校教师、父母家长及有关部门对儿童的网络保护方面予以积极推动或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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