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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3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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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法治权益 观察 以善治促人权:中国妇女权益保障的治理特色 百米长卷绘“安防” 让每一个孩子都有所养、有所学、有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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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一个孩子都有所养、有所学、有所望

——四川仪陇县人民检察院事实孤儿司法救助工作纪实

■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

记者 王春霞

如果不是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推动的事实孤儿司法救助工作,今年17岁的田静(化名)现在很可能在外打工,而不是在成都上大学,学习自己喜欢的美术教育。

日前,在仪陇县的一个村庄,田静74岁的奶奶坐在国家出资建设的房屋里,跟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讲述小儿子17年前在路边捡回“才生下来两天,小得很”的田静,如何在事实孤儿政策下改变人生轨迹。

2014年,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基层存在一个群体——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遂称之为“事实孤儿”,探索开展救助工作。

时隔5年,今年7月10日,民政部公布了12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这是我国首次就加强“事实孤儿”保障工作出台专门意见,将于2020年1月1日实施。

在事实孤儿救助工作中走在前列的仪陇县,实践中取得了哪些成效,面临哪些难题?记者日前来到四川省仪陇县深入采访。

“孙女有机会读高中读大学了”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歆至今还记得2015年第一次来到田静家走访时“非常震撼”的情景。

当时乌云密布,刮着大风,天将下雨。田静家的老房子感觉都要塌了。田静的奶奶一个人爬楼梯给掉瓦的房顶盖塑料薄膜。双目失明的二儿子扑在水缸上,摸着勺子舀水喝。

刘歆和同事们了解发现,田静奶奶和爷爷的三个孩子中,两个都有严重的残疾,家庭贫困。2002年,小儿子捡养了田静,当时未报警,也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小儿子后来因病去世,田静随奶奶生活。

发现田静的情形符合孤儿救助的条件后,2015年5月,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向田静所在的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按照国家政策及时办理救助手续。镇政府决定先由仪陇县法律援助中心帮助田静完善收养手续并补办其养父的死亡证明等,再由民政局确认其孤儿身份。从2016年开始,田静享受孤儿补助,目前标准为每月900元。

“现在国家政策好,孙女有了机会读高中,读大学,不担心了。”奶奶说,靠每个月领的低保和残疾补助,家里有1300元收入。

刘歆第一次见到田静时,她正在上初二,“很害羞,躲在屋后不出来。”如今,田静会用节省的钱给奶奶买裙子,给二爸买T恤,“毕业后考回家乡教美术”,更让奶奶觉得欣慰。

检察机关为事实孤儿救助壮大了力量

田静只是仪陇县众多事实孤儿中的一例。

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唐蔚介绍,据统计,仪陇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多部门联手,县、乡、村三级联动,对全县57个乡镇883个行政村的事实孤儿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截至目前,我们共排查出事实孤儿218名,并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分类实施救助,让每一个孩子都有所养、有所学、有所望。”

在唐蔚看来,事实孤儿形式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孤儿认定条件,享受不到国家福利保障。在仪陇,事实孤儿主要有四类:一类是父亲死亡,母亲失踪的小孩。这类情形约为总数的70%;二类是捡养的孩子。因为捡养时未报警也未办理收养手续,捡养人死后,难以证明捡养人与孩子的关系,他们也不能被认定为孤儿;三类是在世父或母涉罪服刑的孩子;四类是在世父或母因病因残无力抚养的孩子。

实践中,仪陇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支持起诉帮助解决孤儿身份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实施救助,发动社会力量立体救助。

在四川省仪陇县民政局社会事业股干部李丹看来,检察机关开展事实孤儿司法救助,是对民政工作很大的补充,为事实孤儿保障壮大了力量。检察机关的参与有助于事实孤儿身份的确认。

四川省仪陇县教育局资助中心主任何军告诉记者,检察机关提供事实孤儿名单,学校就可以将事实孤儿优先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减少了学校在认定事实孤儿身份方面的工作量,能够精准掌握孩子的动向,是国家现行资助政策体系的有益补充。

何军介绍,事实孤儿纳入国家资助体系,可以享受学前教育保教费减免、义务教育“三免一补一营养”,高中阶段免学费和提供助学金。大学阶段贫困学生建档立卡,2016年秋季以后考入大学的贫困学生,经过申请,每人每年5000元特困补助。

最大的问题是孩子的心理健康

与田静接触较多的多位人士告诉记者,田静很要强,很少跟别人讲心事。她婉拒了此次采访,不愿过多提及“事实孤儿”的身份。

李丹与多位事实孤儿接触过,虽然一般农村孩子普遍比较内向,但是事实孤儿“更内向”,“来办公室,到家里去,都不怎么交流。特别小的孩子还好,18岁以后就不喜欢别人提起‘事实孤儿’的身份。”

李丹分析,孩子还没有成年的时候,家人觉得有救助可以改变生活状况。孩子成年进入社会后,可能会感到周围有异样的眼光,会有一定的心理负担。

想过“疏解孩子们心理负担”的李丹担心,因为自己不是专业人员,疏导反而会产生一些问题。

“国家出台政策,在经济上解决了事实孤儿的生存问题,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唐蔚说,事实孤儿的心理疏导,并不是检察机关的强项,需要专业的心理咨询力量。目前,检察机关吸纳了一些志愿者参与。“特别希望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政策,规范儿童心理疏导工作,同时,政府应牵头,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在唐蔚看来,应完善相关立法,明确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相应的责罚措施,压实法律责任。同时,父母的监护义务不仅包括经济方面,还包括对子女心理健康的监护义务。

采访中,多位受访对象认为,事实孤儿的救助应解决遗弃子女的父母身份确认问题。

唐蔚介绍,很多小孩,如果宣告其父母失踪,可以获得更高的救助,但是因为遗弃子女的父母身份锁定存在困难,难以享受。《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事实孤儿”的认定流程,包括申请、查验、确认、终止等环节。此外,还应督促落实监护责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部门应当依法打击故意或者恶意不履行监护职责等各类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国家政策出台了,我们是最欣慰的。”唐蔚说,今后,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做好事实孤儿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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