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戴先任
8月2日,杭州警方依法刑拘了两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泉、王某智。前一天傍晚,二人在杭州丁桥一路互相竞逐,最终造成无辜路人死亡。(8月4日《成都商报》)
在下班高峰期,两人分别驾驶两辆小汽车在闹市区互相竞逐,报道中并没提及两人为何会飙车,而不管是两人本就相识,出于私人恩怨互相追逐,还是两人都是“路怒族”,一时不爽选择飙车,他们的行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被警方刑拘,合理合法。从现场视频可以看出,杨某泉与王某智互相竞逐、互不相让、你追我赶,一直在相互超车。设想如果有一方能够心平气和一些,也就可能不会造成无辜路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路怒族”引发交通事故,并不鲜见。就像舆论议论热度一直未减的“重庆保时捷帽子女打人耳光被反击”事件,那位显得嚣张跋扈的“保时捷帽子女”,显然就是一名典型的“路怒族”。天气炎热不应是“路怒族”的“替罪羊”,一些人开车不遵守交通规则、开“斗气车”,不仅危及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还可能对无辜者带来伤害。
这起事件中的涉事双方,一路上互相竞逐,甚至是完全不顾他人安危与死活,并最终造成无辜路人死亡,这就不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这些“马路杀手”,社会的潜在危害大,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法律责任。只有通过依法严惩才能给那些罔顾他人生命安全的人戴上“紧箍咒”。
近年来,随着酒驾入刑,酒驾引发的事故率已经大大下降,但“路怒症”依然是道路安全的严重隐患,对公众安全带来潜在威胁。这与驾驶员的自身文明素质欠缺及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有关,同时反映出,对于危险驾驶,亟待相关部门加大治理力度予以遏制,让无视他人生命安全的人付出应有代价。只有如此,才能让人们意欲踩下油门开“斗气车”时,先考虑到严重后果与将要承担的责任。同时,还要加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的宣传教育。使每个驾驶员都能遵守交通规则,遵守交通文明,这不仅是对自己生命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负责。只有让交通规则成为不可践踏的“红线”与“高压线”,无视交通规则的危险驾驶才会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