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3月26日介绍,坚持“刀刃向内”,加大对个案的纠错力度。2018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办结的受理案件中,作出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等纠错决定的约3万件,纠错率达15.1%;其中,司法部办理的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案件纠错率达18.7%。
“基层政府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和难点。”赵大程说,县级以下基层政府的执法行为引发的复议、诉讼案件,占比均超过全部复议、诉讼案件的五成,表明行政争议更多发生在基层。同时,县级以下基层政府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被纠错的比例达17.98%,高于全国平均比例。
据统计,2018年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有68.4%的案件当事人没有选择行政复议,直接寻求司法救济;同时,当年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有34%的案件又进入了行政诉讼程序。“这说明,行政复议工作需要继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公信力还需要不断提高。”赵大程坦言。
“刀刃向内”,自我纠错并非易事。赵大程介绍,行政复议工作成绩是主要的,但是仍要下大力气继续加强和改进。其中一项工作就是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抓紧做好行政复议法的修订工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复议制度,推动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建立健全与行政审判的互动机制。
对于正在推进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赵大程进一步解释,要积极探索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我们现在的行政复议体制是各地方、各部门都有相应的机构。司法部积极推进地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实现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
“我们已经总结了试点工作经验,和各有关方面研究起草了全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具体方案,现在正在报批程序中。”赵大程透露,党中央批准以后,将加大推进力度,健全配套机制,推动完成改革任务。
据介绍,作为政府系统内部的自我纠错制度,行政复议是上级行政机关根据群众和企业的申请,对下级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同时对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进行救济的法律制度。行政复议不收费用、门槛较低,审理时限较短,能实质性解决群众和企业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