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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3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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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法治权益 热线 企业积极取证,合法解除性骚扰者劳动合同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附加条件,员工同意也属无效 图说个税法 教培服务合同,怎么签才能绕开“陷阱” 重婚不是婚姻“撞车”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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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培服务合同,怎么签才能绕开“陷阱”

■ 苏航

接受教培培训,最重要的是将培训者权利、培训机构义务以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那么,在订立培训合同时,你是否只是听了业务人员的简单介绍,就在合同上签下姓名?你是否虽然有仔细核对合同内容之心,却对密密麻麻的合同条款感到无能为力?本文为您提供帮助,揪出教育培训合同中那些常见“陷阱”。

看形式

在教育培训合同领域,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尽管没有书面合同,学员通过缴费票据、收据等证据,同样能够证明其与教育机构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但是在这一情况下,除非能够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还原当初的约定场景,否则很难证明双方当时如何对具体权利义务作出约定。因此,参加教育培训,最好签订书面合同。

应当注意的是,并非培训机构拿出了书面合同,就一定万事大吉。实践中,因为教育培训合同不完整、不规范,而让学员吃了“哑巴亏”的情况并不少见。比如,有的合同名实不符,以“注册合同”“报名合同”替代培训合同;有的合同内容过于简单,以“报名表”“须知”“收费单”“课程确认单”的方式替代合同。 而哪怕是看似规范的教育培训合同,稍不留神也会存在合同主要内容缺失,尤其是违约责任或纠纷解决方法约定不明的缺陷。

看条款

一般而言,教育培训合同都是由培训机构预先拟定的、用于多次缔约的格式合同,其中关于收费、课程安排的约定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学员应当尤其注意。

此外,同样不容放松警惕的,是要看合同中是否有加重学员义务、限制学员权利,或者免除教育机构责任的格式条款。这些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俗称“霸王条款”。如果您在合同中看到最终解释权条款、退费标准条款、退费时限条款,千万留个心眼。

看提示

诉讼中,司法机关会从三个方面入手,确保附有格式条款的合同得到公平处理。

首先是依法解释合同。在合同的含义存在争议时,依照法律规定,法院会依据一般的通常理解进行解释。在有两种或以上通常理解时,则会采取不利于合同提出一方,也就是培训机构的解释方法进行理解。

其次是审查合同效力。法院会根据民法总则、合同法、消保法等一系列法律规定,确定格式合同的约定有无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是否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和诚信原则。一般来说,最终解释权、概不退费、对人身损害概不负责等条款绝对逃不过这一步的筛查。

但最重要,也是学员最需要留意的,是培训机构是否进行了解释说明。对于免责类格式条款,培训机构必须依法向学员单独进行提示说明,不能把这些条款混杂在一大批无关紧要的合同约定之中,让学员“稀里糊涂”地签字同意。

由于发生纠纷之后,培训机构有证明其履行了提示说明义务的举证责任,故在现实生活中,培训机构一般会将这些条款及其标准解释以特殊的字体、字号在合同中加以明示,并要求学员单独签字确认。在签字之前,学员一定要明了自己签字行为的法律意义,对其中无法接受的条款,应与培训机构进一步协商,而不应直接签名。

(作者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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