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王春霞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诉北京多彩联艺国际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一案。该案系北京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大气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是人民陪审员法今年4月27日施行后该院首次组成“3名审判员+4名陪审员”的7人大合议庭审理公益诉讼,也是全国法院首例。
据悉,该案受理后,适逢人民陪审员法施行。根据陪审员法第16条规定,为了充分发挥司法民主,保障各方诉讼权益,北京四中院随机抽取了来自不同行业的人民陪审员4名,与3名法官组成7人合议庭。
公益诉讼起诉人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认为,多彩公司在从事钢结构加工喷漆工艺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按照法律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喷漆作业,亦未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致使喷漆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直接外排大气环境,造成了环境污染,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诉讼要求多彩公司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被告多彩公司辩称,公司在大兴区环保局检查后,已经认识到其废气污染的社会危害性,立即停产整顿,积极缴纳了行政罚款20万元。厂房和设备均已拆除,不再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同意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愿意承担污染环境修复责任,愿意赔偿因排放污染物给生态环境造成的合理损失,但对鉴定评估意见不予认可,认为生态环境损害金额的计算方法不当,过度放大了损失金额。法院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公平判决。对于鉴定费同意承担合理部分。
法庭调查阶段,公益诉讼起诉人以多媒体形式出示了4组14份证据,被告提供了8份证据,并申请了鉴定人出庭。鉴定人对被告多彩公司的提问逐一当庭回答。在审判长马军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调查程序规范有序。审判员就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提问,4名人民陪审员针对事实问题进行提问。随后双方开展辩论,充分表达各方观点。
庭审中,检察机关表示,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呼吁社会公众共同行动,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共同建设更加美好的生态环境。被告多彩公司当庭向社会公众表示真诚歉意,将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污染再次发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建设生态文明贡献企业力量。
法庭之后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