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洪举
5月6日凌晨,空姐李某珠在郑州市航空港区搭乘一辆滴滴顺风车赶往市内时遇害。一个如花的生命就这样被歹徒残害,对家属来说是极大的伤害,也让公众悲愤不已,对顺风车平台对司机的审核程度产生合理怀疑。
从法律性质上来说,滴滴顺风车属于中介服务平台。其主要目的是促成车主和消费者达成服务协议,从中收取一定报酬。因此,在这一悲剧中,顺风车司机是直接的侵权人和责任人,其理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如果事后查明,滴滴平台对该车主的个人身份、车辆身份等有关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查,不存在重大过失的话,其无需为该网约车司机的加害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只需给予道义补偿即可。
但滴滴平台之所以陷入巨大舆论漩涡,备受诟病,恐怕还与其日常经营中未尽到基本的审核把关责任有关。可以说,套牌车、人车不符、人证不符等乱象在该领域屡见不鲜。如,据报道,滴滴在杭州等地区长期违规无证经营,默许无资质司机上路载客。尤其是,在空姐被害案发生后,有媒体体验滴滴顺风车及司机注册程序后发现,注册只需提交驾照、行驶证照片,使用一个网上随机搜到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就能被系统认定“实名认证”。审核的流于形式,必然会让一些人混水摸鱼,将顺风车作为侵犯他人的平台。
众所周知,出行服务中,乘客与司机间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几乎完全取决于车辆的安全性能及司机的驾驶经验、技术、个人素质和守法意识。作为向不特定人提供服务的顺风车市场,如果放任不管,任何人都能够进入的话,必将导致市场环境混乱无序,给消费者带来灾难。
悲剧已经发生,谴责加害者,抚慰受害者的同时,网络平台必须深入反思,尽快排查并堵住各种隐患和漏洞。提高准入门槛,切实尽到对人、车的审核义务,对司机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的验证,对醉驾毒驾、犯罪前科或职业污点的筛查等。而监管部门则应强化执法力度,让管理失当、为作恶者充当帮凶的顺风车平台承担行政责任。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减少悲剧,让顺风车成为顺心车,不至于让消费者搭个顺风车连命都“搭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