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王永钦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认真贯彻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据最新的‘两纲’统计监测报告显示,健康教育等重要领域的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妇女儿童生存环境不断优化。”近日,内蒙古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范巨才高兴地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内蒙古“两纲”统计数据显示,妇女儿童工作在以下六个方面有了重大突破。
一是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继续下降。2016年,全区孕产妇死亡率为15.6/10万,较上年降低2.67个十万分点,低于全国4.3个十万分点;婴儿死亡率为5.02‰,比上一年下降0.32个千分点,低于全国2.48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6.04‰,比上一年下降0.45个千分点,低于全国4.16个千分点。儿童营养状况改善,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为78.78%(目标50%),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为2.66%(目标4%),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为0.21%(目标7%),低体重发生率0.57%(目标5%以下)。
二是妇女儿童教育事业成果显著。政府教育投入不断增加,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由2015年的634.29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666.30亿元。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0.82%,高于全国13.42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85.87%,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女性青壮年文盲率为1.41%,较上年下降0.03个百分点;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3年,较上年提高0.29年。
三是妇女儿童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2016年,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继续推进。全区拥有儿童福利机构16个;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58个;孤儿家庭收养人数253人,比上年增加70人。城乡贫困妇女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其中女性参加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的女性参保人数分别是477.23万人和136.52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8.34%和1.13%。
四是妇女儿童生存环境不断优化。2016年,全区拥有家长学校8506个,培训226.94万人次,分别比上年增加298个和0.98万人次。共有1876个城市社区和7103个行政村建立了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分别比上年增加88个和144个。建立社区服务中心1867个,比上年增加150个。儿童中心(或儿童之家)由2015年的984个增加到2016年的1359个,增加375个。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71.39%,比上年提高8.8个百分点。农村牧区自来水普及率为80.25%,比上年提高1.89个百分点。
五是妇女参政议政比例提高。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拥有人大代表534人,其中女性143人,女代表占比26.8%,较上年提高0.81个百分点;拥有政协委员514人,其中女性125人,女政协委员占比24.32%,较上年提高1.81个百分点。少数民族女干部比例不断提高,全区公务员中少数民族女干部比例为11.43%,较上年提高0.32个百分点。
六是妇女儿童维权力度不断加大。自治区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法律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活动,保护妇女儿童人身权利。2016年,全区共破获强奸案件554起,拐卖妇女案件15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288起,拐卖儿童案件8起。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重为2.53%,比上年下降了0.98个百分点。有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90所,受救助(庇护)妇女儿童87人次,获得法律援助的妇女7798人,基本实现应助尽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