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记者刘慧) 《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期限的决定(草案)》23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根据决定草案,股票发行注册制授权决定在实施期限届满后,拟延长二年至2020年2月29日。
受国务院委托,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时说,通过两年的努力,证监会在完善市场制度、健全市场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增强市场诚信、强化市场监管等方面,为稳步实施注册制改革创造了较为有利的条件和环境。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该授权决定将于2018年2月28日到期。
刘士余说,为了使继续稳步推进和适时实施注册制改革于法有据,保持工作的连续性,避免市场产生疑虑和误读,并为修订证券法进一步积累实践经验,建议授权决定实施期限延长二年至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