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指导意见下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各项工作都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准确把握定位,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自治机制和村级工作运行机制的完善,是村民监督村务的主要形式;严格依法监督,保证和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促进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
《指导意见》强调,严明有关纪律,对村务监督工作不配合不支持、设置障碍,甚至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打击报复的,要及时制止、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利用监督职权谋私利、泄私愤、搞无原则纠纷、挑起矛盾的,要及时提醒、批评教育,后果严重的要按照有关程序终止其职务,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据新华社)
到2020年深度贫困地区1/3以上村庄将易地搬迁
12月6日,国土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相关内容,并回答记者的提问。国土资源部总督察办副主任孙雪东表示,到2020年深度贫困地区要有1/3以上的村庄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安排好这些易地扶贫搬迁的用地规模和布局显得尤为迫切,考虑结合不同类型的村庄,做好各类用地的统筹,对于易地搬迁村庄的选址要做好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建设适宜性评价,有效防范地质灾害,在规划规模、计划指标上给予优先足额充分的保障,做到应保尽保。 (据人民网)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增加到300个
12月1日,农业部副部长叶贞琴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总结交流会上宣布:2018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范围要继续扩大,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由现在的129个增加到300个。同时,还将选择50个改革基础较好的地市和个别省开展整省整市试点,并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扩大改革覆盖面,力争到2021年年底基本完成改革。此前,分两批在129个县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3年来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据中国农业新闻网)
斯玉整理